第 33 章(含加更)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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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戚彤雯的允許下,蒲子銘得以上床,夫妻倆面對面地坐在床上,戚彤雯的神情嚴肅地像在聽學術報告。
“啊?”戚彤雯第一次覺得自己博士畢業的腦袋不夠用,“你是說那個女生沒有成年?而且……她發生性關係的時候還沒有滿十四周歲。”
電光火石之間,戚彤雯想起了很多不對勁,比如女生當時閃躲的神色,還有她明顯幼態的骨骼。
要知道成年人就算長得幼態,那也是和真正的小孩子不同的。
“但是電腦上寫的是二十一歲……”女生用的是身份證掛的號。
要是說差一兩個月成年也就罷了,十四周歲和二十一週歲之間相差了七歲。
戚彤雯說:“我知道以前計劃生育,有好多人實際年齡和戶口本上的都不對,可最多也就差兩三歲,七歲也太多了,她入學升學這些都怎麼搞的?還有疫苗這些……”
這就意味著丁雁荷生下來的時候就七歲了,這不搞笑嗎?
蒲子銘搖頭:“這中間具體怎麼操作的……我也不清楚,據說她出生在一個貧困的山莊,那裡查得不嚴,她當了很長一段時間的黑戶,後面不知怎麼上了戶口,總之她也沒上過幾天學……”
十幾年前的戶口制度還不像現在這麼完善,也沒有實現全國聯網。而且就算是再完善的制度也會有漏洞,放到現在,仍然有許多沒有完成九年制義務制教育的人。
陽光之下,總有陰影。
戚彤雯問:“那又是誰發現她沒有成年的?”
人的年齡越往後走,篡改身份證年齡這件事就越難發現。七歲在整個人生跨度裡實在微不足道。
四歲和十一歲相差得很大,可六十四歲和七十一歲呢?
丁雁荷的個子不矮,因為身上沾染三教九流之氣,謊稱二十一歲也沒有人懷疑。何況她身份證上就是那麼寫的。
身份證,那還有假嗎?
如果有假,當初給登記戶口的人是不是要問責?誰會多管閒事?
蒲子銘說:“是她自己報警的,她和警察說自己沒有滿十四周歲,要警察把那個讓她懷孕的人抓起來。”
這事追溯久遠,牽扯太多,一般警察根本就不會管,偏偏丁雁荷遇到了陳星洲,一個認死理又有家庭背景剛從軍校畢業的警官。
戚彤雯聽完後,久久無語,竟不知道該說什麼。
如果女生真的沒滿十四周歲,讓她懷孕的男人要負的就是刑事責任。因為我國的性同意年齡是十四周歲,與未滿十四周歲的女生髮生性關係,無論女生是否同意,都是一樁刑事犯罪。
但女生的年齡存疑,想要取證實在太難。說實話,警察肯受理這件事情,都足夠讓人驚訝。
戚彤雯已經不再是剛畢業的學生,她深知這個社會有一些必須遵守的執行規則,很多事情牽一髮而動全身,而很多人只是能力有限的普通人。
戚彤雯忍不住回憶丁雁荷的樣子,十四周歲,應該
讀初二差不多。可是丁雁荷的人生,有一半在見不得光的躲躲藏藏裡。
她本會在山村裡像配貓狗那樣隨便地被配人家,一次陰差陽錯之下跑出了大山,可她並沒有改變命運,反而重複被傷害,最近一次,她失去了自己的輸卵管,差點丟掉性命。
戚彤雯心裡有些說不出的難受,因為她知道這件事情的結果很有可能是無疾而終,除非有人願意且有能力追究到底。
到最後戚彤雯只是說了一句:“還好那天,我按著她讓她做了檢查……”至少保住了一條命。
如果那天那個女生死了,這個世界就真的太荒唐可笑了。可丁雁荷不僅沒死,還引出了陳年往事,也許這就是命運中的因果報應。
戚彤雯的情緒突然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