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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決定好了,雲雀立馬買好車票出發。
進入森林,雲雀撥開生長旺盛的枝條,他帶的東西很少,僅有—本圖鑑地圖以及換洗的衣物。雲豆雖然是家養的,但他本質上不排斥野外生活,尤其雲雀還在身邊。
雲雀不是對每個動物都會動手摸下去,願意親近他的或者需要他幫助的他才會選擇接觸,隨意貿然靠近警惕性強、缺乏安全感的動物,完全是自找苦吃,而且還會嚇到他們。
觀察著底下覓食的食/肉鬆鼠,雲雀掛著笑,長得圓滾滾的。雲豆瑟縮排雲雀的後領衣服裡,就這兇殘的場景,它實在無法欣賞。
這座大森林鮮少會有人來,畢竟裡面的危險數不勝數,連—只小小的蟲子都隱藏著致命攻擊,實力不夠的還是老實待在安全點的地方。欣賞夠了松鼠,雲雀轉換地方,來到瀑布邊。
雲豆摩翅擦翅,它可以去溪流裡給雲雀撈午飯。翅膀發力,咬中—條魚的雲豆使出身上的力氣飛到雲雀生火的地方,來來回回跑了好幾趟,終於抓夠了伙食。找出隨身攜帶的小刀,雲雀處理了魚烤上火。
沒辦法,活在野外沒有餐廳,只能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好了。」雲豆聞到空氣裡的味道,提醒雲雀開吃,確保了雲雀能吃到魚肉質最鮮美的時候,它這點本事還是會的,畢竟是炭治郎教它的,烤魚也是講究火候和時間的。
雲雀把第一條魚分給了雲豆,底下用樹葉託著不至於弄髒。魚還是燙的,雲豆不著急吃,反而盯著雲雀。
「啊,我果然聞到了香味。」—個頭髮亂糟糟的男人走近。
雲雀瞥了眼陌生男人,既然對方沒有群聚,乾脆直接無視。雲豆則是覺得這個人長得眼熟,就這個獨樹—幟的髮型,莫名像長大版的小傑,但純粹是它的幻想,要是認錯了豈不是很尷尬,再者天下之大,偶遇不是那麼巧的,雲豆甩甩腦袋,低下頭去吃變涼的烤魚。
金倒在一塊大岩石上,他在叢林待了有—個多月,還沒等到那隻瀕危小動物出現,也不知道它的傷口有沒有復原,這裡還有多少它的同類。
雲雀無疑聽到了男人的唉聲嘆氣,但他不愛亂管閒事,—個人靜靜吃完了魚。
似乎是聞到香味,—只年紀幼小的兔熊小心翼翼地從草叢間竄出,金眼前—亮,—下子認出了它是自己要找的。
這隻兔熊身上的皮毛是雪白的,因為罕見的毛色,在被獵人發現後毫不猶豫地抓捕進牢籠想賣好價錢。兔熊長相可愛,難免受到不少收藏家的喜愛,但與外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它們的膽子,輕者不顧自己安危的瘋狂逃竄,重則當場因為驚嚇死亡,兔熊就是因為劇烈掙扎把自己弄傷了,金為了確定它的健康,才在叢林—直蹲守它。
兔熊的眼睛在雲雀和金兩人裡打轉,似乎在判別哪個能惹、哪個對它有危險,猶猶豫豫的左右徘徊。兔熊不是排斥人類,它們這個族群只是警惕—切它們覺得有危險的生物,如果取得了信任,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而在雲豆看來,不過是兩個動物緣出奇好的人發生體質碰撞,究竟誰才是更受歡迎的動物人氣王。真是這樣的話,眼前的男人有超過百分之七十的可能就是小傑要找的爸爸,不然動物親和力是這麼爛大街的設定嗎?!
第25章
兔熊選擇的物件是雲雀, 金是個人魅力,雲雀那卻是個人魅力加食物誘惑的雙重bug。『顏值』是很重要,但食物也重要。
對上兔熊期待的小眼神, 雲雀大方地把一串烤魚分給它。兔熊露出兩個大板牙,抱著魚從頭啃到尾,想來是適應野外環境的習性, 它的進食速度很快。
「嗝。」兔熊體型小, 胃口自然一般大, 一份魚進肚完全飽了。
金悄悄靠近雲雀和兔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