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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規則
凌希覺得自己八成真遇上變態了。
他有點兒後悔,要是那天在酒吧發生衝突時收斂些,可能就不會惹上麻煩了。也怪他是第一次經歷這種事兒,大庭廣眾下被人又是摸臉又是拉手的已經夠噁心了,他實在不能容忍對方做出什麼更離譜的舉動。
凌希來裡島兩年了,陸陸續續唱過好幾間酒吧,各式各樣惡劣的行徑也看到過不少。客人喝醉酒吃女生豆腐的狀況差不多每天都有發生,只是情節輕重不同而已,男生被人按在衛生間牆上強吻的畫面他也不是沒撞見過。對於某些雄性動物來說,深夜和白天簡直是兩個世界,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們隨時都可能發情,且不分物件不分場合,找性伴侶出去開房比坐在街邊喝杯咖啡還要簡單。
好在凌希平時都很低調,大多是戴著棒球帽安安靜靜縮在角落裡,到時間就上去唱歌,唱完歌就收拾東西回家,所以至今沒中過招,即便偶爾遇到女客人開些露骨的玩笑,他也借著年紀小裝傻充愣就混過去了。
說起來那天也是倒黴,候場的時候旁邊有人把番茄醬滴在了他褲子上,他想去洗手間清理一下,又怕外套被水打濕,就脫下來隨手擱在了外頭一張空沙發上。等出來時他看到有個男人正躺在沙發上呼呼大睡,還把他的衣服壓在了身下,他用力扯了幾次沒扯動,結果就惹出了後來的亂子。
本以為事情過就過了,誰知第二天從酒吧出來又遇見了那個男人,也不對,確切說那人應該就是衝著他來的。如果真被教訓一頓倒也沒什麼,凌希最怕對方會去酒吧裡搗亂。現在每晚駐唱是他唯一的經濟來源,一個月下來扣除掉房租、三餐和各種雜費幾乎所剩無幾,要是這份工作丟了,他恐怕就要餓著肚子流落街頭了。
為了不被跟蹤,凌希特意繞遠路橫穿過夜市回的家,進門後又立刻把兩道鎖都扣了起來,總之對付不正常的傢伙還是小心為妙。到家後顧不上處理手掌的傷口,凌希第一時間檢查起了自己的吉他。萬一不留神受了潮,導致琴體膨脹,連帶得音色下降手感變差,損失可就大了。幸虧揹包的防水效果很好,一滴雨都沒漏進去。
毫不誇張地說,那把琴是他渾身上下最值錢的東西。那是十八歲生日外公送他的禮物,價格抵得上外公一年薪水。外公是個教音樂的老師,會彈鋼琴,會拉手風琴,還會自己作詞作曲,凌希繼承了來自外公和母親的音樂天賦,自幼喜歡唱歌,念書的時候參加比賽也拿過好些獎項。從很早以前外公就許諾過,說到他十八歲成人那天一定送他把好吉他。老師的薪水不算太低,應付祖孫倆的日常開銷是足夠的,只是沒多少積蓄。外公帶他去琴行選琴那天,凌希本來在心裡偷偷給自己限定了一個不算太高的價格額度,可當他抱起那把吉他,彈出第一個音符,瞬間就愛不釋手了。看到他喜歡,外公二話不說就付錢買了下來。
那天晚上他簡直興奮得睡不著覺,一個人跑到院子後頭的水塘邊抱起新吉他傻乎乎坐了很久。後來外公也披著衣服出來了,凌希就自彈自唱起了外公很喜歡的老歌‐‐紅紅的花開滿了木棉道,長長的街好象在燃燒……外公一邊聽一邊跟隨旋律輕打著拍子,滿臉都是陶醉。
唱完了,凌希問外公:&ldo;好不好聽?&rdo;
外公像個小歌迷一樣大力鼓著掌:&ldo;好聽,唱得有味道,讓我想到了很多以前的事……&rdo;
凌希猶不滿足:&ldo;那和媽媽比呢?你不是說她以前很喜歡唱這首歌,我們兩個誰唱得更好些?&rdo;
外公很認真地哄著他:&ldo;當然是你更好,她在十八歲的時候不如你,而且她不會彈吉他。&rdo;
這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