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頁 (第1/3頁)
[德]卡爾·馮·克勞塞維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一個二十萬人的軍團分為十個師,每個師又分為五個旅,則每個旅為四千人。在這樣的區分中,我們看不出任何不協調的現象。當然,也可以把這個軍團分為五個軍,每個軍又分為四個師,每個師再分為四個旅,每個旅為二千五百人。但是,抽象地看來,我們認為還是第一種區分法較好,因為採取第二種區分法,除了增加軍一級機構以外,一個軍團分為五個軍,單位太少,不夠靈活。一個軍分為四個師,也是一樣,而且一個旅只有二千五百人,兵力也太小。採取這種區分法,整個軍團中將有八十個旅,而採取第一種區分法只有五十個旅,比較簡單。人們放棄第一種區分法的所有這些優點,只是為了使司令官直接指揮的將領減少一半。
顯然,兵力較小的軍團分為軍就更不恰當了。
以上是對區分的抽象的看法。在具體情況下還可能根據其他理由作出不同的決定。首先必須承認,八個師或十個師如果集中在平原上,還是可以指揮的,但是,如果分散在廣闊的山地陣地上,也許就無法指揮了。如果一條大河把一個軍團分成兩部分,那麼一個司令官就不能指揮另一部分。總之,能起極大作用的地形特點和具體情況有上百種之多,抽象的規則必須服從它們。
然而,經驗教導我們,這些抽象的規則仍然是經常有用的,由於情況特殊而不能應用的場合比我們想像的要少得多。
現在我們把研究的內容作一個簡單的概括,並且把重點列舉出來。
我們所說的整體的各個部分只是指直接區分出來的第一級單位,因此我們說:(1) 一個整體區分的部分太少,整體就不靈活;(2) 整體的各個部分過大,整體的司令官的權力就會受到削弱;(3) 增加任何傳達命令的新層次,都會從兩方面削弱命令的效力,一方面是多經過一個層次,命令的準確性會受到損失,另一方面是傳達命令的時間拖長,會使命令的效力受到削弱。
這一切都要求儘量增多平行的單位,儘量減少上下的(一個軍團如果分為若干個師,第一級單位指師,如果分為若干個軍,第一級單位指軍。‐‐譯者)層次。這裡有一個限度:一個軍團司令官能夠順利指揮的單位不超過八至十個,次一級的指揮官能夠順利指揮的單位不超過四至六個。
二、各兵種的聯合。在戰略上,戰鬥隊形中各兵種的聯合,只對那些一般說來經常需要單獨配置、因而可能被迫獨立作戰的部分才是重要的。這種單獨配置的部分是第一級的單位,而且主要只是這一級單位,這是事物的性質決定的。因為,正如我們在另一個地方將要談到的那樣,單獨配置大多是由整體的概念和需要引起的。
因此,嚴格地說,戰略只要求在軍的範圍內,如果沒有軍這一級,則在師的範圍內,進行各兵種的固定的聯合,而在下一級單位中,可根據需要進行臨時的聯合。
但是,如果一個軍人數很多( 三四萬人) ,那麼不分割配置的情況顯然就極為少見。因此,在兵力這樣大的軍裡,各師就需要有各兵種的聯合。否則,從另外的地方( 也許距離相當遠的地方) 匆忙調一部分騎兵來配屬給步兵,必然會延誤時間,更不用說會造成混亂了。如果有人認為這種延誤是無所謂的,那麼我們只能說他是毫無戰爭經驗的人。
至於有關三個兵種聯合的更具體的問題,即應該在什麼範圍內聯合,聯合應該密切到什麼程度,應該按什麼樣的比例聯合,以及每個兵種應該保留多少預備隊等等,都是純戰術問題。
三、配置。軍隊的各部分在戰鬥隊形中應該按什麼樣的空間關係進行配置,這也完全是戰術問題,只同會戰有關。當然,也有戰略上的配置,但戰略上的配置幾乎只是當時的任務和要求決定的,而其中合乎條理的部分,是不包括在戰鬥隊形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