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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笑):“奴婢賤人,律比畜產。他們是主家的私有財產,跑不掉的。”
作者:“那他們能成為良民嗎?”
万俟玥:“可以,官奴婢被赦免一次就會成為番戶,再被赦免一次成為雜戶,第三次被赦免就能成為良民了。而像蟬鳴這種私奴婢則是需要主人同意,拿著有他以及他兒子們簽名放她自由的手書,然後去官府花一大筆錢更改戶籍才行。順帶一提,為了打壓商人,商戶屬於雜戶,所以才被稱作賤籍,不過他們想良籍不需要這麼複雜,只要給錢就行,給的越多,效率越快。”
作者\"(o Д o*):“好難。”
万俟玥:“還有什麼疑問嗎?”
作者:“有,所以皇帝大赦天下要赦免三次才能讓一個官奴婢成為良民?”
万俟玥:“是的,不過律法規定奴隸到六十歲或者身患重病沒有赦免也能成為番戶,七十歲能成為良民。”
作者(¬_¬):“貴族能不能活到這歲數都還是個問題,何況是他們,好大的一張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