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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晚飯,本來準備跟厲紅蝶打個電話,考慮到他不會接,直接發了條簡訊過去,是說反恐組和趙野軍等人的事情。
厲紅蝶現在是分局的副局長,剛剛上任的緣故,還兼管著特警隊的事情,可以說忙碌的不可開交。
上次打暈她之後,兩人已經很久沒有見過面,厲紅蝶有種跟他絕交的架勢,電話不接,面不見。換成一般朋友早因此生分了,但沈煉卻從來沒多想過,也不指望厲紅蝶給他回信,她只要看到就好,能辦的話她不用打招呼就會給辦了。
果然,第二天的時候趙野軍打電話過來說厲隊長有事要他去警局一趟,很顯然是因為沈煉昨晚那條簡訊的緣故。
沈煉點頭結束通話電話,自己一個人開車去體育場,想著等這陣子忙完了的話就去見她一面,至少得表現出一些道歉的誠意。
剛出別墅,準備把車速放上去的時候,車前忽然跳出一個人來。
沈煉反應極快,而且好在此時速度只有十幾碼,他在距離對方還有一兩米的位置踩了剎車。
凝目看去,昨天看到的那個叫凌霜華的女記者正攔在車前。
隨著沈煉的關注度越來越高,他的住所也不是什麼秘密,但敢來這個地方找他的記者卻也幾乎沒有。
凌霜華見沈煉停車,大咧咧的上了副駕駛席,自來熟般道:「昨天回去的時候發現記者證丟了,想問你有沒有看到,不過我沒你號碼,只能來這裡等你了!」
轉頭看她,泛白的牛仔褲,格子襯衫,紮了個馬尾,清清爽爽的感覺,那張臉上自始至終洋溢著笑容,大大咧咧,沒心沒肺的樣子,絲毫也不認為自己忽然坐上別人車子有多不合適。
事已至此,沈煉倒也不想說什麼,從口袋拿出記者證丟在了她腿上:「下車吧!」
「你是要去江東體育場嗎?順道捎我一程唄,反正我也要去那裡!」收起記者證,凌霜華道。
見沈煉臉色不好,她急忙擺手道:「你放心,我今天什麼裝置都沒帶,就連照相機都在我同事那裡!」
「我從來沒見過臉皮像你這麼厚的女人!」
沈煉無語,卻也沒趕她下車,重新啟動了車子。
從別墅到江東體育場大約要四十分鐘的時間,這一路上凌霜華嘴巴就沒停過,逢迎,馬屁,亂七八糟什麼都說,只表達了一個主題,她崇拜沈煉。
沈煉左耳進右耳出,毋庸置疑他也喜歡讓人看了就賞心悅目的女人,可對凌霜華這種有目的性湊上來的人他不想過多理會,所以任由她唱獨角戲,並不接茬。
但這個女人語言上真的很有天賦,不做主持人簡直太可惜了,她一個人竟然也嘟嘟囔囔說了將近四十分鐘,直到車子到達江東體育場,沈煉催促她下車的時候凌霜華才如夢初醒,這就到了?
下了車之後,凌霜華去買了兩瓶飲料過來遞給沈煉一瓶:「當車費了!」
「比賽期間不方便喝水,要喝也是白水!你留著吧。」
沈煉推拒,卻不妨忽然被凌霜華抓住了手,硬塞在了他手中。
手指上微微有種刺痛感湧來,被她戒指上的毛邊不小心劃了一下,看了眼,有血絲滲了出來。
見凌霜華似乎並不是故意的,沈煉眉頭微皺隨意將血絲攆去,轉身要走。
凌霜華慌忙道:「你今天贏了之後我能不能請你吃飯,我真的特別喜歡你。」說罷她又補充了一句:「單純的吃飯,不會採訪你,就當謝你還我記者證的事兒。」
沈煉回頭看著凌霜華,淡聲道:「我自問魅力還沒大到讓小姑娘不要臉面往上撲的程度,不管你什麼目的,提前收起來,我不想再見到你!」
凌霜華臉色有些複雜,看上去沮喪且失措:「我有這麼討人嫌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