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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你請吃大餐,原來是躲在房間裡吃!」秦子歌洩氣,「早知道我和未曦就在摩天輪那裡吃完了回來,我看到有很多新加坡特色的好東西·可以吃到飽。」
「別那麼挑剔,未曦,別吃容易壞嗓子的食物,吃一點比較清淡的。」林坤說,「晚上嗓子要拉開,就像你今天排練的時候那樣唱就行了。你是中間部分上場的,我希望能掀起整場演唱會的高-潮。」
「不用了吧?你還是安排一個比較不起眼的時間段,我會壓力太大,發揮失常的。」白未曦連忙搖頭。
「沒關係,我不嫌丟臉。」林坤酷酷地說,「子歌我不擔心,她有很多場的表演經驗。」
「我也擔心自己啊!」白未曦苦著臉說,「是你們非要把我逼上臺去,都說了我不專業的,跑個龍套還行。」
林坤笑罵:「沒出息!」
白未曦辯解:「這又不是我的專長,你在以己之長,度人之短。」
「別緊張,如果你忘了詞,就把話筒對著臺下,林坤的歌迷會幫你唱的。」秦子歌笑嘻嘻地支招,「據說成龍大哥和周華健都用這一招,效果還不錯。林坤,你也用過吧?我看到你的演唱會,也經常會把放筒對向觀眾席的。」
「我記性沒那麼差!」林坤沒好氣地說。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我就不相信,你辦個唱辦到今天,就從來沒有忘過歌詞嗎?」秦子歌問。
「幾乎沒有。」林坤回答得雲淡風輕,「我會在每一場演唱會前,把歌詞記到滾瓜爛熟才肯過關。所以,一般忘詞的機率相當小,除非是新歌。」
「對於未曦來說,所有的歌都是新歌。」秦子歌笑嘻嘻地說。
「要不我帶張小抄上臺吧,我怕一緊張,就真把詞給忘了。」白未曦不安地說。
「你就按我們這兩天練的唱,不會有事的。」林坤安慰,「就算忘了,我也會小聲給你提詞兒。別忘了,你並不一個人站在臺上,身邊有我。」
演唱會的舞臺佈景很華麗,沿襲了林坤一貫精益求粗的風格。科幻加上古典元素近乎完美地統一,讓白未曦嘆為觀止。
當音樂聲響起,林坤從舞臺中間的高臺緩緩升起的時候,現場的尖叫聲響徹天幕白未曦下意識地用手捂住了耳朵。
「喂,你這個動作,要是被坤哥的粉絲們看到,會覺得侮辱的。」林坤的助理好笑地看著她的表情。
「我聽到打雷,就會有這個動作,完全是下意識的。」白未曦乾笑。
叫聲如雷,掌聲如鼓整個演唱會的氣氛,在剎那間就被點燃到了沸點。
「當年,巨星張國榮曾在這裡舉辦過演唱會。」秦子歌輕聲說。
「新加坡的歌迷真是熱情。」白未曦喃喃低語。
「你錯了,林坤的演唱會,到哪裡都會有熱情歌迷捧場。而且,你有沒有發現?觀眾的年齡段跨越很大,那邊的一群粉絲,平均年齡絕對在四十歲以上。」
「四十歲還追星嗎?」白未曦不解。
「追啊林坤的帥是老少皆宜的嘛!」秦子歌朝她眨了眨眼睛,「怎麼樣,心動了沒有?」
白未曦反唇相飢:「我是名花有主你還是小姑獨處,這句話應該是我問你才對。如果你桃花有意,說不定流水動情了呢!」
「我不適合我。」秦子歌搖頭,「我愛玩愛跳,他也一樣。那完了,兩個人那就不叫過日子啦!」
白未曦啞然失笑。
「你知道嗎?明在新加坡!」秦子歌神秘兮兮地笑了起來。
「怎麼可能!」白未曦愕然,「不會這麼巧吧?還有,他的行蹤成謎,你怎麼會知道?」
秦子歌得意洋洋地晃了晃腦袋:「因為我早就打電話給他了·····\n當然,他的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