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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並且是一系列的表象,根據律就是其間一條共同的韌帶。這樣的世界對於一個庭全的悟性,即令是在這世界最內在的意義上說,也是可理解的,它對悟性說著一種完全清晰的語言。只有那由於理性的誤鑽牛角尖以致怪僻成性的心靈,才會想到要為它的實在性爭論。並且這爭論總是由於誤用根據律而起的,'須知'這定律固然將一切表象,不管是哪一種表象,互相聯絡起來,卻並不將表象和主體聯絡起來,也不是同那既非客體又非主體而只是客體的根據那種東西聯絡起來。後者原是一個不成話的概念,因為只有客體才能是根據,並且又總是'另一'客體的根據。如果人們更仔細一些追究這外在世界實在性問題的來源,就會發現,除了根據律誤用於不在其效力範圍的事物之外,還要加上這定律各形態間一種特有的混淆情況;即是說這定律原只在概念上或抽象的表象上而有的那一形態被移用於直觀表象上,實在的客體上了;是向客體要求一個認識根據,而事實上是客體除了變易根據之外,不能有其他的任何根據。根據律原來是以這樣一種方式支配著抽象的表象,支配著聯結成判斷的概念的,就是說每一判斷所以有其價值,有其妥當性,有其全部存在,亦即這裡所謂真理,僅僅只能是由於判斷同其自身以外的什麼,同它的認識根據這一關係而來的,所以總得還原到這認識根據。與此相反,根據津在支配著實在的客體或直觀表象時,就不是作為認識根據律而是作為變易根據律,作為因果律而有效的:每一客體,由於它是變成的,也即是作為由原因所產生的效果,就已對這定律盡了它的義務了'滿足了這定律的要求'。所以,在這兒要求一個認識根據,那是既無效又無意義的;這要求只能對完全另一種類的客體提出。所以,只要是就直觀表現說話,它在觀察者的心裡既不激起思慮,也不激起疑義;這兒既無所謂謬誤,也說不上真理,正誤兩者都是圈定在抽象的範圍內,反省思維的範圍內的事。在這兒,這世界對感官和悟性是但然自呈的;它是什麼,就以素樸的真相而顯現它自己為直觀表象;而直觀表象又是規律地在因果性這韌帶上開展著的。
到這兒為止,我們所考察過的外在世界的實在性問題,總是由於理性的迷誤,一直到誤解理性自己的一種迷誤所產生的;就這一點說,這問題就只能由闡明其內容來回答,這一問題,在探討了根據律的全部本質,客體和主體間的關係,以及感性直觀本有的性質之後,就必然的自動取消了;因為那時這問題就已不再具任何意義了。但是,這一問題還另有一個來源,同前此所提49出的純思辨性的來源完全不同。這另一來源雖也還是在思辨的觀點中提出的,卻是一個經驗的來源。在這種解釋上,和在前面那種解釋上比起來,這問題就有更易於理解的意義了。這意義是:我們都做夢,難道我們整個人生不也是一個夢嗎?——或更確切些說:在夢和真實之間,在幻象和實在客體之間是否有一可靠的區分標準?說人所夢見的,比真實的直觀較少生動性和明晰性這種提法,根本就不值得考慮,因為還沒有人將這兩者並列地比較過。可以比較的只有夢的記憶和當前的現實。康德是這樣解決問題的:“表象相互之間按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