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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2月16日。
這一天是元宵佳節。
上午7時許。
家住江蘇南京秦淮區李府巷的退休幹部劉大爺,提著他心愛的鳥籠,溜達到弓箭坊3號的鳳凰古井旁邊。
於是他把鳥籠掛好,準備在古井旁小憩一會。
可當他看下一眼古井內,他驚呆了:古井裡竟浮著一具屍體。
秦淮區公安分局接到報警立即趕到現場,隨後市局刑警大隊刑偵人員也趕來。
經過現場勘察,這是一具少女屍體。
屍體上穿著的襯衣和兩件毛衣均被掀至腋下。
下身裸露,赤足,雙腳被一根白紗布帶緊緊捆紮著,口腔內塞有一隻長筒棉紗襪。
勘查時沒有發現罪犯留下的痕跡。
法醫鑑定表明,少女曾被侵犯,因頸部受壓迫窒息死亡。
經解剖化驗,死者胃內有蜜餞蘿蔔絲等物,大約在2月13日午飯後6小時內死亡。
透過屍體浸泡程度化驗,拋屍時間為死後5-6個小時。
經查,死者名字叫曹小紅。
13歲,小學五年級學生。
家住古井附近的李府巷12號。
於2月13日下午失蹤。
根據現場勘查和法醫鑑定,偵查人員認定,這是一起強姦殺人拋屍案。
為了迅速偵破這起惡性案件。
市局刑警大隊和分局刑警隊及派出所立即組成“2·16”專案組。
隨後派出若干偵查小組,深入群眾,開展緊張細緻的調查工作。
曹小紅的姐姐反映。
其妹於2月13日失蹤時,身穿大紅色滑雪衫,棕色中長細格長褲,棕紅色淺幫兩眼皮鞋。
那天上午9點。
其妹上街買了兩角錢的蜜餞蘿蔔絲。
下午3點20分左右。
鄰居曾看見她站在院內自來水池旁。
而3點40分左右。
其姐回家卻不見她的蹤影。
所以,曹小紅的被害時間就在13日下午4至5點左右。
鳳凰古井,位於弓箭坊小巷的凹處。
相傳古時天外飛來一對鳳凰,先落在臺上小憩,隨後又到寺裡遊玩。
還曾停落在這個井欄之上飲水解渴,鳳凰古井由此得名。
鳳凰古井雖然是明代古井,但是遠處的人一般不易知道。
專案組成員勘查時發現。
井內有兩塊投入水中不久的大青磚,很可能是罪犯為沉屍滅跡所為。
有人反映,2月13日晚九時多,曾見一身高170米左右的男青年。
身穿黃衣服,頭戴鴨舌帽,25歲左右。
推一輛28腳踏車,靠在工地不遠的牆上直喘氣,車後包架上用毯子裹著一個大包袱。
見工地上有人便推車向東,出李府巷後進入了弓箭坊。
還有人反映。
當天下午4點鐘左右,曾見曹小紅在離家不到200米的彩霞街理髮店門口玩。
曹的姐姐反映,其妹四點鐘就要燒晚飯,晚上還要與父親去看電影,不大可能遠去。
由此推斷,發案現場就在被害人家附近。
專案組根據分析得出初步結論。
城南人口稠密,戶外人多。
犯罪分子是白天強姦殺人後又移屍古井。
整個過程只有5、6個小時的時間。
得出犯罪殺人不可能在室外,必須將被害者引入室內。
這一點,陌生人是難以做到的。
也正因為是熟人,罪犯才決心殺死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