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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而起,呈上一打支票簿的存根,逐一指出林雪懷所支各項。
林雪懷的律師鄂森馬上反駁:
&ldo;既然上述款項,都是被告從原告手中獲得的,那麼請胡女士出示被告的借條。&rdo;
&ldo;因為林雪懷是我的未婚夫,所以借錢從未讓他打過借條,但是方才所說的各個款項絕對沒有一筆虛假。&rdo;聽完律師的發問,胡蝶微微一怔,只得如實說道。
但鄂森在一旁說道:
&ldo;法律上的事情恐怕只能以證據為準。&rdo;
法官又訊及購車一事,胡蝶指出:&ldo;去年8月間,曾為林雪懷購小轎車一輛,購車款為白銀380兩,已由胡蝶公司出具支票分三期付清,有支票存根為證。&rdo;
&ldo;被告,購車之事是否屬實?&rdo;
&ldo;購車是真,但那筆錢是我自己出的!&rdo;林雪懷堅決否認。
借款一事頗為複雜,雙方各持一詞,法官只得暫時擱置,轉而審理胡蝶關於賠償的要求,法官詢問林雪懷對此有何意見,林雪懷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ldo;我現在不願解約,希望維持原來狀態。現縱然解約,已是胡女士為主動一方了,況且解約以後,胡女士仍可為電影演員,他人仍可以向她求婚,她有什麼損失呢?&rdo;
這一番強詞奪理的話一經說出,又引起了旁聽席上的鬨堂大笑。
法官見林雪懷一再宣告要收回解約的要求,於是建議胡蝶和解為善。但胡蝶對林雪懷已徹底失望,離異之心已決,便鄭重說道:
&ldo;婚姻大事,非同兒戲,彼此感情既已決裂,焉能偕老白頭,我決不願再與被告恢復關係。&rdo;
於是,法官宣佈:
&ldo;本案將於3月2o日上午9時再訊。此前本案最好在外試行和解,如有可能性,即由雙方律師從中斡旋,否則本院依法裁判,現在退庭。&rdo;
這一個小時的法庭辯論,不管是對胡蝶還是對林雪懷來說,都是一種折磨,看到潮水般湧出法庭的人們,胡蝶心中很不是滋味。
原來認定必贏的詹律師此時也隱隱感到不安,因為林雪懷的律師為林設計的辯護路子實是拙中藏巧。首先,主動認錯,並迫切要求言歸於好,這樣,&ldo;無故解約&rdo;就不存在了;其次,對於林雪懷的所借款項,由於沒有字據,不好作賠;第三,由於林雪懷已不願解約,那胡蝶所謂身心痛苦賠償費無處賠償。詹律師估計,這個案子不會速戰速決,很可能要拖延一段時日。
胡蝶聽詹律師這麼一說,心中叫苦不迭,早知如此艱難,真不該來打這場很可能會曠日持久備受煎熬的官司。此時的胡蝶,只求迅速解約,至於其它已不多求,但詹律師不同意,胡蝶無奈,只得聽從律師的安排。
卻說第一次庭審使以為必敗無疑的林雪懷看到了一線生機。他知道和解的可能性極少,但要做出一點姿態來,以博得輿論的同情。3月10日,林雪懷致函胡蝶,再次表達誠懇懺悔前非,信中語氣極為謙和恭順。
胡蝶接信後十分氣憤,她早已看穿了林雪懷的伎倆,他決不是什麼真心懺悔,目的完全在於逃避還款和賠償。3月14日,胡蝶給林雪懷回了一封信,信中列林雪懷人格、品格和行為諸方面的種種劣跡。
3月2o日,第二次庭訊的日子。這天早晨,大霧迷漫,十幾步開外竟不見人影,即使如此交通不便之天氣,也絲毫沒能阻擋眾多的旁聽者湧來法院。
這天,胡蝶穿一件米色法蘭絨大氅,戴著白色手套,捲曲的頭髮在微風中飄動,左手攜一錢袋,仍是和父親及律師同車而至。汽車駛進法院,胡蝶剛要下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