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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級別一樣嘛。
由此可見,不論在哪個時代,能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跟對了人,站好了隊。老張他在芙蓉城也就遛狗鬥雞,準備混吃等死,但備不住家裡面還有個張公謹叔叔會做事啊,秦王府上他人緣好,沒能力李世民都得賞他。
你看,厚顏無恥給南宗撈個縣男,屁功勞都沒有,不照樣落湯碗裡了?
雖然從張公謹那裡已經知道太宗皇帝陛下十分英明地給他封了個梁豐縣男,但目前來說還沒有落實,所以,張德立刻緊緊地握住了李奉誡的手,一臉欽佩道:「令尊當年為土門令,招亡散,撫貧瘠,活人無數,令人尊敬。又勸墾豐收平息盜賊,更是單騎出城說服突厥豪帥,不愧是英雄氣概,德甚是佩服,可惜年幼,不得一見!」
他的演技經過重生這麼些年的歷練,差不多能跟「我來晚了」媲美,捧奧斯卡小金人可能有壓力,但提名的水準肯定是有了。
李奉誡才九歲,本來就是翹課過來跟著程處弼廝混,見到心目中的大英雄,本來就已經激動難耐,結果大英雄一開口就是我對你爹是由內而外的佩服崇敬啊。
一個青蔥少年,當時就腦子一熱,猛地一把抱住張德,淚水在眼眶中打轉:「哥哥之言,奉誡必會說與父親聽,好叫父親知曉,這世上,還是有人記得他的功德……」
說罷,騷年當時就在那裡嗚咽起來。
老張太特麼明白了,辣麼多秦王府的走狗,憑什麼尉遲日天程操地都能混個國公噹噹,怎麼到李大亮這兒,就特麼一武陽縣男?你給了個都督做,可特麼是交州,交州啊混蛋!
被蚊子伺候爽了的李奉誡腦子裡充滿了陰影,今年回來後,他就暗暗發誓,一定要在長安城混出個樣子來,好讓別人知道,他李家也是有風雲人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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