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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張明麗數現金。從外面進來的兩個青年人分頭行動,一個拎小型黑色皮兜奔櫃檯,把皮兜放下,趴在檯面上。據描述,作表的陶雁向他問了句&ldo;是存還是取&rdo;。這個人沒吱聲,走到通往營業室的門前,伸手去摘鐵門上的鎖。王所長查覺有異,從裡面過到櫃檯處,那人已從皮兜裡抽出一支手槍,對準王人偉說:&ldo;你趕緊把錢拿出來!我數三個數,不拿錢就打死你!&rdo;說完即將第一道門拉開。王人偉能辨認出&ldo;五四式&rdo;真槍,他對對方再將第二道鐵門拉開,就立即拿起一隻木凳準備堵住二道門。持槍人向他開了一槍,接著又開了一槍,子彈都似乎從王人偉脖子旁邊飛過去,打破了他的衣領。
十分驚訝的陶雁站起身來奔過去拉響了警報器,室內頓時玲聲大作。站在窗前的青年臉色變了,立刻招呼他的同夥&ldo;快跑&rdo;,兩個人就先後跑出門去,朝東跑。王人偉追出門,他們已跑遠,即報警。以後,在正式材料中,用&ldo;因儲蓄所工作人員奮力反抗,搶劫未能得逞,二犯倉惶逃跑&rdo;等文字敘述這一經過,可以說是比較準確的。在當時情勢下,王人偉仍操木凳抵門,陶雁沒經細想便拉響了警報器,這些舉動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出來的。兩槍中若有一槍擊中一王人偉,後果不堪設想。罪犯沒有射出第三槍是因為陶雁拉響了警報,而如果陶雁不這樣做,下一個受害者將是她和張明麗。他們的勇敢不僅保護了財產,也保護了他們自己。實際上警報器只是恐嚇器,沒有接通外界。向陽區公安局就在這條街的斜對面,距儲蓄所不到100米,但也不會聽到所裡的警報。在90年代初,各地銀行、儲蓄所還具有&ldo;神聖不可侵犯&rdo;的威嚴,誰都知道搶銀行必定罪,犯罪分子不敢輕易往那地方想。銀行和儲蓄所一般也不會想到僱用保安,以及安裝直接通達附近公安部門的報警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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