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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趙家的私人公路,現在也居然有記者敢偷潛進來拍照了。哼……
聽到趙恆遠冷冷的“哼”了一聲,鄭柔兒抬起臉問他:“怎麼了?”
“沒事。我們回家。”
“嗯。”她突然又扭捏的樣子:“我現在還能回家嗎?”
“什麼意思?”他的眼神不客氣了。
她往旁邊座子挪了一挪,離他有段安全距離的時候才說道:“嘟嘟不在你家,我這個媽咪也就不好意思住你家了吧?畢竟,那裡,不是我的家來著。”
“鄭柔兒……你是保姆、保鏢兼廚師!”
“喂,我最氣的就這個。”她恨得牙癢:“你這麼有錢,幹嘛要我一個人幹那麼多活?”
他坦然地:“我摳門啊!”
“你……”鄭柔兒握著小拳頭差點就忍不住要揍他:“那保鏢呢?你請那麼多保鏢就捨得錢?”
“我怕死嘛!”
“……”這個人的無恥還真的到達了另一個境界。
關於“小胖嘟如果真的被趙致遠奪走,自己應不應該留在趙恆遠家”這個問題。她和呂云云深入探討過。
她知道:如果不是嘟嘟的關係,自己不管是做保姆還是保鏢,都賺不到5萬一個月的月薪。自己是美食界的人才,但不是天才,因此,趙恆遠也不至於為她的一個菜式而咬牙出高價。
此前能得他一直青睞有加,大抵是因為自己是他兒子的媽。他對嘟嘟好,對嘟嘟的養母媽咪也好,是一種愛屋及烏的體現。
嘟嘟走了,她自然就得和他分別。這是常理,所以,她前天便在他回家之前,自己一個人收拾了行李搬出趙恆遠的家。
明知求不得,那就自己搶先拋棄;明知留不下,那就在他拿棍子趕她之前離開。
她一向認為這是一種“人貴有自知之明”的祟高美德,但云雲卻說她這是:還沒開打就認輸,死要面子。
云云所不知道的是:她最初確實單純的帶著小胖嘟來認親,圓了玲姐的遺願,便帶著小胖嘟回家。真的不為錢不為利,更不為豪門家產,但是現在,一切都複雜得不同以往。
風,早就變了風向。
她還能揮一揮肥嘟,不帶走一片雲彩嗎?
“怎麼了?”趙恆遠握緊了她的手。
這一路上,她都在發呆,完全沒了平時比小胖嘟還要招他注意的調皮勁。
“下車啦!”雷咖在後過來,幫他們拉開車門。
鄭柔兒卻突然拉住他的手,聲音裡透著一種因長時間思索而終於打定主意的沉重:“趙致遠說:如果你同意他的方案,就會把嘟嘟還給我們!”
他踏出車門,清冷月色隱進淡黑雲層中,他的聲音冷得如這一彎隱藏的下弦月:“你告訴他,我不會答應。”
“可是,你甚至沒有聽方案。”她跟上來,扯著他的袖子,他猛一甩手,力量太大,竟令她向後踉蹌了一步。
“趙致遠肚子裡裝的是什麼,我會不知道嗎?”
“……”她扁嘴立在院中,很久才在他的情緒中緩過氣來。
一直以為,他對她都是三分狡黠、七分縱容的。他對她著實是好,好得讓她對他突然的態度不習慣,好得讓她這種下人,居然因為他的情緒而感受到委屈。
可是,他又哪裡是自己看穿了的男人?
趙恆遠,這個外表俊朗高貴,讓人看見就想啃一口的帥氣男人,在商場上卻從不給人以“好咬”的印象。
趙恆遠做生意手段之謹慎細緻、面面俱圓、眼光獨到又殺伐果斷,是商界人人聞風喪膽的角色。
有一句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