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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掉下來的一些散頁都貼上好後發現,原來這是一個男人的日記,裡面記錄著一個完整的故事。他在以後的十幾年裡,幾乎天天都看。到後來,他已經分不清他是作者還是讀者了,因為他覺得自己已經和作者融為一體了,他分享著主人公的喜怒哀樂。他不再滿足於主人公的故事,他要親身體驗一下作者的“死亡遊戲”。
過了五年,他參加工作了。後來結婚、再後來又離婚。他覺得這世道對他不夠公平,他想實現的願望不僅沒有實現,連家庭都沒有了。在他的人生過了而立之年的時候,他按照書中的經過,開始了他的死亡實施計劃。
那是4年前一個夏日的晚上,是7月23日。柳絮過20歲的生日。此時柳絮上大二,因為柳絮家在當地是名門望族,再說,因為柳絮的父親是縣長,所以,當地的一些名人都來為她的生日捧場。作為柳絮的校友,他們都在省城的一所大學上學。他比柳絮高几個年級。柳絮上大學的時候,他已經工作了。自然,他作為同鄉、同學,也收到了邀請。他們過了一個熱鬧的生日晚會。
第二天,正好是當地的廟會,柳絮和父母打過招呼,說先出去跑步,然後和同學一起去逛廟會,但她出門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已經過去4年多的時間了,柳絮的案件一直未破,她的死給當地人們留下的陰影已經變淡了。雖然還沒有結案,但是也沒人再去追究了。有一次在縣裡召開的整頓社會治安大會上,縣公安局長在會上說,一定下決心破掉陳年積案。他坐在臺下,對局長這種司空見慣的口號式的表態,聽得幾乎要笑出聲來。
每到同學聚會和親朋在一起提到柳絮失蹤的案件時,他都暗自竊喜。他幾次都想站起來自豪地說,你們這幫笨蛋,我不僅知道她是怎麼死的,我連細節都知道,你們有本事讓我說出真相啊。不僅如此,我還能告訴你們兩年前失蹤的葉子的情況。
兩年前,當他在縣上的賓館裡,看到在那裡等人的葉子。她亭亭玉立地站在角落裡,卻使整個大廳似乎亮起來。這個姑娘不僅身材像柳絮,而且,神態都像和那本日記中描寫的那樣,長得和柳絮簡直太像了!也是大大的眼睛如一汪秋水,是那麼恬靜漂亮。
兩天以後,葉子失蹤了。
他想起日記上說,在蘭芝死後,又過了兩年,也是在那該死的7月,不過是在24號,任娟也失蹤了,她是蘭芝的好朋友,有人看到她從朋友家出來,然後並沒有回到家中。
想到自己彷彿是世界的主宰,他心情真是好得不得了。他約了幾個朋友去黃河裡坐羊皮筏子,然後又請大家坐了一圈快艇。他不時地開著玩笑,看著他很陽光的臉,沒有人能想到他會幹什麼壞事。他一邊和朋友說笑,一邊在想,眼看快到情人節了,到哪去找第三個犧牲品呢?
對了,想起來了!前天才搬到小鎮上來的林達。在她沒搬來之前,他就知道林達是個很厲害的刑事案件律師。這個鎮不大,但這兩年搬來的人多,不僅是有錢人而且是名人多。小鎮不僅因為歷史而有名,也因為這些名人的入住變得更加有名。
他在網上查過林達的來歷。30歲,離異。她曾經為一個將要破產的朋友免費打官司,使這個朋友勝訴。將陷害他朋友的那個團伙老大送進了監獄,於是名聲大噪。這個朋友為了回報她,將公司剛上市的原始股送給了她一些。過了三年,這家公司在香港上市後,股票大漲,她大賺。於是,她去年賣掉了手裡的股票,就在這個小鎮也是她的家鄉買了一幢古老的別墅。
他也聽說過,那個原告被關進監獄後不久就被同牢房的人打死了,他的妻子住進了精神病院。那個原告的兒子在網上揚言要殺掉林達。後來他因盜竊罪也被判刑8年。但他讓人帶話給林達,如果他活著從監獄出來,第一個要殺的人就是林達。
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