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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透過這種任意指控的辦法給他們帶來的傷害,而且還公正地譴責了這類做法,認為這既不符合他們的堅強統治的要求,也有損帝國政府的公道。哈德良和安東尼&iddot;皮烏斯的敕令都明確宣佈,集會上民眾的呼喊永遠不能作為對熱心信仰基督教的人定罪或進行懲罰的合理見證。
3定罪之後也不一定必將服刑,那些透過證人的證詞,或甚至自願招供,充分說明自己有罪的人也仍然自己掌握著選擇生或死的權力。因為使地方政府官員最為忿恨並不是過去的罪行,而是目前的抗拒態度。他們自信對被定罪的人提出了非常寬大的赦免條件,因為他們只要同意在祭壇上敬幾柱香,就可以平平安安地在一片掌聲之中當場被釋放。一個仁慈的法官的責任,大家都認為,應該是竭力感化,而不是懲罰那些迷途的狂熱分子。他們根據被告人的不同年齡、性別和具體處境而採取不同態度,常不惜屈尊為他們一一指出活著將如何如何充滿樂趣,死亡是何等可怕;他們苦口婆心地勸說,有時甚至於請求他們要多少對他們自己以及他們的家人和親友有幾分同情之心。如果勸說和威脅都不起作用,他們還會使用暴力;於是皮鞭和刑架便會用來以補充勸說之不足。為了制服一個在異教徒看來如此頑固、如此怙惡不悛的罪犯,他們會不惜使用各式各樣的酷刑。古代的基督教的辯護人多曾真實而嚴厲地指責過他們的迫害者的這種離奇的行為,他們違反一切原則和正當的法庭程式,使用酷刑的目的不是要強迫罪犯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卻是要他否認自己的罪行。其後接連幾代的修道士們孤寂無聊,竟以研究早期殉教者所受各種死刑和苦刑為樂,他們更挖空心思自己發明瞭許多想入非非的離奇的酷刑,特別是他們公然假想,狂熱的羅馬政府地方官置一切道德觀念和公共廉恥於不顧,竟然對那些他們無法征服的人進行姦汙,而且下令說對那些拒絕被奸的人可以使用最野蠻的暴力。據說那些視死如歸的虔誠的婦女往往被迫受到更嚴酷的考驗,要她們決定,在她們看來宗教信仰和自己的貞潔究竟何者更為重要。奉命前來姦汙她們的淫蕩的青年事先都曾受到法官莊嚴的告誡,要他們對那些不願向維納斯愛神的祭壇敬香的瀆神的處女,必須盡最大的努力來維護愛神的榮譽。可是,他們的強暴行為一般都不能得逞,總會有某種神奇的力量及時進行幹預,使這些貞潔的女基督教徒終於免遭即便是身不由己的蹂躪。在這裡我們不能不講明,在比較古老的,也比較更為可1信的教會的記錄中,卻很少有這類誇大其詞的汙穢的筆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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