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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電話就接通了,傳來了Emma輕快的聲音:“喲,吳大小姐,你怎麼想到給我打電話了?”
“呵呵,不是想你了嗎?”振振先是乾笑了兩聲,聽著電話裡嘈雜的聲音,問:“你在哪呢?這麼吵?”
“呵呵,和朋友在一塊呢。”正說著,電話裡隱約傳來了一個男子的聲音,好像是在叫Emma。
“小樣,約會呢?”
“哪啊,就一朋友,剛從國外回來,大家聚聚而已。”Emma笑著解釋,末了又說句:“我不是裸奔一族嘛,哪像你這麼幸福,穿上名牌了!”
聽到這話,振振一時沒忍住,“噗嗤——”地笑出了聲。
說來,這裸奔一族還是有來歷的。
某日,Emma在看雜誌,突然狂笑不止,振振好奇,於是湊過去,問:“丫的抽風啊?”
“哈哈,笑死我了,振振,你快看這段話。”
振振往她手指處一瞧,原來是雜誌上摘錄的一段MSN簽名。
簽名如是說道:“人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敢情我居然七手八腳地裸奔了這麼多年!”
看完,振振一拍腿,道:“經典啊!”
接著Emma地來了句更經典的:“靠,老孃當了這麼些年乖乖女,總算是潮流了一回,成裸奔一族了!”
於是乎,那段時間Emma的口頭禪就是:嗨,丫的還在裸奔不?
“小樣,天快轉冷了,你趕緊找件衣服披披吧。”振振這人就這樣,心情一好,就喜歡和人貧。
“嘿嘿,要找,也要和你一樣,找件名牌啊!對了,太子爺不是出差了嗎,那你週末幹嘛啊?”Emma好像換了個地方,電話那頭安靜了許多。
“這不無聊嘛,本來還打算找你逛街的呢!”振振嘆了口氣,心想,怎麼邵尉遲一出差,她連想找個人逛街都找不到啊!
“我說丫的吳大小姐今天怎麼想起給我打電話了呢。”Emma戲謔道,立馬又說:“趕著巧了,反正人多熱鬧,你一塊過來玩吧!”
“這樣不好吧,我和他們又不熟?”
聽振振有些猶豫,Emma笑說:“放心,我這幾朋友都是不怕生的主,再說了,來一美女,他們指不定心裡美著呢,嘿嘿!”
振振想了想,反正無聊也是無聊著,還不如去玩玩,再說了,她本來也不是個害羞的人,於是應道:“好,你們在哪呢?”
“午飯剛散場,正準備去萬達K歌。你在哪?我們順道來接你?”
“不用了,我這離得挺近的,直接打的過去就好,那到了聯絡。”振振一邊說著,一邊招手攔車。
到了萬達,Emma他們還沒到,振振給她發了條簡訊,然後就自己一個人到銀泰裡隨便逛了逛。大概逛了一層樓的時候,振振接到了Emma的電話:“我們到了,過來吧,在大歌星門口等你。”
“好。”
振振剛走到大歌星門口,就聽某處傳來的一聲叫喚:“吳振振!”
她轉頭張望,看著Emma花枝招展地飄搖至跟前。
說實話,振振最煩人家在公共場所大叫她的名字,特別是連名帶姓地叫。主要是以前一家人出去,別人看見他們吳家的四孩子,都是這樣叫的,先是連著三個:“振興,振中,振華!”瞧瞧,這多有氣勢啊,可一到自己,就變成了:“吳振振!”
這讓振振特別傷心,小孩子嘛,對這種事總是敏感,感覺就好像是被排擠了似的。所以振振一般做自我介紹的時候,都喜歡說:“以後大家叫我振振就好。”
“丫的幹啥叫這麼大聲,我又不是聾子。”振振作勢就要一拳揮過去,可是在看到Emma身後隨即而至的人時,動作止住。
哇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