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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王對於自己的力量與處境也有著十分清醒的認識。當初齊王有幾十萬軍隊作為後盾,他沒有;齊王有豫州、荊州兩大軍事重鎮引為奧援,他也沒有;他驟得的權勢目前就像無源之水,很容易乾涸掉。這個客觀事實決定了長沙王不可以像齊王那樣獨斷專行,長沙王是“八王”之中行事最謹慎低調,態度最謙和恭謹的一位。
長沙王的謹慎低調主要表現在他對權力慾望的剋制,最直觀的體現就是他的官職。
齊王執政期間,長沙王由撫軍大將軍兼領左軍將軍,後來升遷至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官秩越來越高的同時手中的實權卻越來越少,這種明升暗降的伎倆是歷代當政者都熟稔精通並且屢試不爽的把戲。
齊王既死,朝中大臣的官職任免權就落入長沙王的手裡,此前趙王、齊王都趁機替自己加官進爵,但是長沙王沒有。
《晉書.惠帝紀》中說齊王死後,惠帝“以長沙王乂為太尉,都督中外諸軍事”,這個說法有誤。“太尉”是三公級別的一品大官,如此重要的任命不可能不載入傳記,但是《晉書.長沙王傳》裡並沒有記載這一次升遷;考察《晉書.河間王傳》與《晉書.成都王傳》,可知當時的“太尉”是河間王,“都督中外諸軍事”的是成都王;再細讀《晉書.長沙王傳》中長沙王與成都王在太安二年十月(即長沙王執政十個月後)的往來書信,二王都用“太尉”這一官職來指稱河間王,由此可知整個長沙王執政時期,“太尉”一職始終由河間王充任。而成都王是長沙王極力依靠拉攏,試圖結為盟友的物件,長沙王必定不會也不敢與成都王爭奪那華而不實的“都督中外諸軍事”頭銜。
因此,所謂“以長沙王乂為太尉,都督中外諸軍事”完全是子虛烏有,長沙王執政之後並沒有給自己升官。此中原因並非無官可升,比如齊王生前擔任大司馬一職就已經空缺,憑長沙王的身份完全可以勝任,可長沙王沒有這麼做。
惠帝朝歷屆執政者全都位極人臣,唯獨長沙王只是驃騎將軍。驃騎將軍是二品官,比起成都王的大將軍、河間王的太尉要低上一品。很明顯,長沙王刻意保持這點差距,以表示自己的謙遜,不敢與二王並列。
長沙王的官職另一個與眾不同之處,就是不涉及朝政。
晉朝的權力部門是尚書檯與中書省,只要染指這兩個部門就可以洞悉政局的任何風吹草動。以往歷屆執政者為了便於操縱政事,都給自己“錄尚書事”。“錄”是總領的意思,“錄”了“尚書事”,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插手政事處理與人事任免。比如楊駿先是“錄尚書事”,後來覺得不滿足就又“錄朝政,百官總己”;汝南王也是“錄尚書事”;趙王未得志前求“錄尚書事”,被拒絕之後才懷恨發動兵變。
從趙王開始,執政者野心膨脹,區區“錄尚書事”已經無法令人滿足,他們渴望更大許可權。於是趙王篡位之前擔任“相國”、“依宣文輔魏故事”,集軍政大權於一身,就像當年司馬懿、司馬昭父子操縱曹魏小皇帝一樣控制晉惠帝;齊王在專權方面也不遑多讓,“拜大司馬,加九錫之命”“如宣、景、文、武輔魏故事”。
長沙王則刻意保持低姿態,避免步齊王后塵,為此他僅僅保留軍職,沒有“錄尚書事”,也沒有兼任文職來干預政務。
即使沒有兼任文職,也可以透過安插親信的方式來控制尚書、中書、門下三臺,不過長沙王也沒有這麼做。當時的尚書令先是王戎後是樂廣,尚書僕射是東安王司馬繇;中書令是卞粹,中書監是東海王司馬越。王戎、樂廣都是前朝老臣,一向圓滑處世,在歷次黨爭之中始終屹立不倒,樂廣還是成都王的岳父,這兩人對任何執政者都是陽奉陰違,只求明哲保身的;卞粹則是河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