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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沒想到藝術家竟然把這個故事用畫筆描繪的如此動人,好象就是一分鐘前才發生的事情。‘吳世楓語重心長,‘天主教徒?啊?那你會不會也把自己的眼睛去給神做祭祀?‘關愛宣洩如黃河奔流。
郝豔故意開玩笑說:‘當然會了。‘吳世楓固執:‘不,不行。‘郝豔推他一把,‘我是開玩笑啊。‘她看到他黃土的臉眼充溢著泉水,那是他的淚,滾在眼框後,她莊重小心的問:‘你沒事情吧。‘吳世楓別過頭,擦臉,‘沒什麼,剛才我迷了眼了。‘一個豪無意義的解釋,本身就是虛假的謊言。
兩人吃飯間,有一道生魚菜。魚被斷碎幾十小節,成了薄片。但還是很完整的盛在魚盤裡,它的頭是完整的,魚眼還透著光,那是憤恨的神色,死不瞑目。
吳世楓看到那魚眼,馬上下意識的呆望郝豔,心裡對神說:‘神啊,你千萬不能要我最愛的郝豔的眼睛,她那麼善良,端秀,我知道你是不會要她的眼睛的,如你想要眼睛,那麼我願意把我自己的給你,去代替她的眼睛。神,請你傾聽我的心聲吧。‘他是郝豔的護身天使,郝豔是他要用生命去呵護照顧的人。一切皆因著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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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後,付過10張百元大鈔,吳世楓戀戀不捨的將郝豔送回。做事情有點完璧歸趙之意味。在郝豔家的樓下,百家燈光或明或暗,把一個偌大的宿舍分成各種四邊型。兩人無所顧及的談話,內容健康豐富,有時也幽默滑稽。
一隻眼睛,站在遠處一個陰暗單元的角落,觀察著兩人的舉動。那眼睛因為嫉妒與生氣,冒出淡綠色的狼眼光芒。原來是李敬文。他猜想:郝豔不會愛上那個小鄉巴佬吧?哦!那個傢伙——吳世楓,現在也衣著鮮明,看起來很帥,媽的。
哼,王娜娜這個三八怎麼會看上這個人?小子一定是和王娜娜有曖mei了,不然怎麼會得如此氣候。吳世楓總有一天我會讓你跪在我的腳下喊我爺爺,讓你知道我李敬文的威力。哼,哈哈。
一個上樓的居民,奇怪的看著自言自語的李敬文。他的眼睛瞪得跟蛤蟆一樣,猜測:這人是個瘋子嗎?
郝豔看看時間已經不早了,對吳世楓說:‘我要回家了,時間太晚了。‘吳世楓低頭不好意思地說:‘恩,快回吧,讓伯母擔心就不好了。‘兩人分開後。
吳世楓剎那又懷念起網路,急忙打上一輛計程車返回酒店。夜色中,華燈輝輝,大道明亮。車行過迎澤大橋,吳世楓看到汾河公園兩側的岸燈倒影在水面,本是圓型的燈,在水裡卻被斜著拉長,似乎是一盞盞橘紅色的燈籠,延沿點綴在河中,又象是河神的一千隻眼睛。
夜朦朧,燈碧鮮,前程如錦緞;一顆心,百尺情,燒盡苦痴淚;橋頭傷顏樹緊薄,時是初冬卻暖暖。突然河邊一個身著紅色服裝,扎一馬尾辮子的女人騰身跳躍,紅鯉魚似的投入湖心。吳世楓不知道女遇到什麼事情非要輕生,以生命來做最後的人生答卷。他很可惜憐憫那個女人。但一想到農村古老的一個傳說就心裡抖動起來。那是小時候他聽到農村很流行的、大人津津樂道於孩童的鬼怪傳說,傳言如果一個女人要是自殺時,身體上穿著大紅的衣服,那麼這個女人死後不過奈河橋,不被灌牛頭馬面的迷魂湯,也不接受閻王的審判,她的魂魄久久不散,成為人間的一個豔麗惡鬼。凡是在她死時見過她的人和前生得罪她的人,都會被她吸盡精血而慘亡,成為她身體的一部分,所以他很少到村子的水庫去游泳。現在他希望那僅僅是個傳說,一個騙小孩子聽家長話而不去撒野的故事。
開計程車的司機同樣也看到這個場面,但賺錢第一,他可不想去河邊看熱鬧,那太沒水準,更重要的是那會浪費工夫,耽誤他賺錢。除了自己,別人的生死和他是又有什麼關係。
李敬文正開車緊跟著吳世楓。他喜歡看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