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3/5頁)
嘟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的局面下活動了好幾十年,還不一定明白他們活動的真意義。甚至要等到歷史家在幾百年後,把全部經過和以後事蹟對照,又和類似的問題印證,才能“發現”這些變動在歷史上的因果關係。
比如英國在1300年後,對外貿易已受義大利人操縱。來自威尼斯、佛羅倫薩等地居留於倫敦的人,稱為“郎巴德人”(Lombards)。他們開設銀行的市街,稱“郎巴德街”(Lombard Street)。一方面他們已有相當雄厚的商業資本,另一方面是宗教改革之前,教堂擁有很多的地產,就是不屬教堂的地產,耕種人也有向教堂繳納“什一捐”(tithe)的義務。內中一部即須貢獻於羅馬的教皇,其實各地的收入早已有承辦人頂包,得款也不直接繳解,而系由這些銀行發給匯票,其現金則由義大利人透過英國寺院購買羊毛運至弗蘭德斯(Flanders,即今日法國、比利時一部及荷蘭一小部)織成布匹,銷賣牟利。這買賣透過不同的體制,所以義大利人享有治外法權。如果訴訟兩方都是義大利人,則由其領事受理;如果牽涉英國人,才組織混合法庭M�M�Postan;E�;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Cambridge;1963);;;117;Cheyney;op cit。;;29。但治外法權似系兩方互用,英國領事也在義大利裁判案件,詳;Economic History of England;11th ed�(London,1956);Vol。,。主要的原因是兩方社會生活習慣相差過遠,況且又涉及信仰。如果英國能在這時候採用新時代的商業法律,那它也決不會讓郎巴德或義大利人去壟斷它的商業和農村經濟了。
後來的事實顯示,能夠在16世紀之末和17世紀之初,開始採取新體制的國家,是較義大利自由城市大,但又較英法為小的國家。尼德蘭聯邦(United Netherlands),普通一般人稱為荷蘭(其實荷蘭為這國家初獨立時七省之一,今日之尼德蘭王國則有十一省),不像義大利的自由城市一樣地缺乏宗主,卻也不像英法等國一樣地受堅強王室的管轄。所以資本主義在這國家獲得第二步的立腳點,也可以證明歷史在它長期的發展中,仍有它合理的程式。
尼德蘭或低窪國家(Low Countries)包括今日之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因為地處北海之濱,在歐洲形成封建社會的時候,是一個不大值得注意的地方;因此到中世紀之末,本地市鎮居民自治力強,很多封建的宗主,承認這些市鎮享有特權。12世紀之後這些市鎮普遍地建立城垣,封建諸侯在這些市鎮以“自動貢獻”的名義獲得一些財政上的資助之後,仍讓他們保持司法的自由。當日不成文法,一個穡夫逃出莊園,在城市裡住了一年或一百天,即成為“市民”(burgher),在低窪國家之內有時只要四十天,就可以獲得這種特權,An Economic History of Low Countries,800…1800(London,1977),低窪國家內封建力量薄弱可見同上,pp�74…75;M�M�Postan,ed。,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Cambridge;1971),p�337。。歐洲貨幣普遍地流通之後,物價成直線地上漲,很多封建制度上的力物義務,已經以金錢折代的,無法調整,只引起莊園貴族的力量更為薄弱,而市民的力量更為高漲。同時各市鎮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以它們自己的習慣做主,也展開了一個千差萬別的情形。
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我對“資本主義”的認識(9)
15世紀時,低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