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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他回憶,那天晚上9點多鐘,他從他父親家出來,走到六號菜市場附近,遇到過去的同學許增達、許增達的哥哥許志達和許志達的孩子三人。許增達背著一隻三輪車輪胎,說是修車去。這時許志達的孩子在地上看見個東西,問是誰的頭髮,許志達叫鄒看一看,鄒撿起來看、看出是個假髮套。許志達就說:&ldo;那你留著吧,你們要開發廊,留著給你媳婦燙髮用。&rdo;鄒說不要,許志達還是說給他,鄒就拿著了。幾個人就此分手,鄒把發套帶回家裡,給媳婦看,他媳婦戴在頭上試了試,他也戴在頭上試了試,覺得有用、挺高興。發套上有灰,不乾淨,他就放在臉盤裡洗,洗完了晾上。正這時,許志達找上門來了,說他還想要那個發套,鄒只好又把發套摘下來還給了許。就是說現在發套到了許志達手裡。偵察員們趕到許家時,許志達一家三口正在吃飯。聽說發套與&ldo;128&rdo;案有關,長滿絡腮鬍子的許志達神色立刻緊張起來,吩咐媳婦把發套拿給公安。
他對那晚情況的描述與鄒的描述略有出入。據他講,那晚9點鐘左右,他帶著兒子去幫弟弟修車,兒子扛著輪胎在前面走。走到小賣店老李家門前的衚衕時,兒子的腳被什麼東西絆了一下,接著他弟弟許增達也被絆了一下。許增達彎腰撿起地上的東西看了一眼,馬上扔下,一邊往前跑一邊喊:&ldo;腦袋脫殼了!腦袋脫殼了!&rdo;許志達膽子大,撿起來看一看,說:&ldo;假髮!&rdo;就把假髮戴在頭頂上走路。弟弟和兒子看了直笑。走到路口,前面人多了,許增達要哥哥摘下來,許志達就摘下發套拎在手裡。快到公路時遇到姓鄒的,許志達問鄒要不要,鄒說:&ldo;要這東西啥用?&rdo;許說:&ldo;你媳婦燙髮,可能用得上。&rdo;鄒說:&ldo;你不要我就拿著了。&rdo;於是發套給了鄒。
修完三輪車車輪後,許志達回到父親家中,把撿到假髮的事講了。他的小姝姝一聽就說:&ldo;你給別人幹啥?那東西挺貴的,好幾百塊錢。我的頭髮黃,你去要回來,我戴!&rdo;這樣許志達趕緊帶了兒子去鄒家,把發套索要回來。他倒沒有給姝姝,交媳婦收了。劉仲義拿到了發套,如獲至寶。假髮約一尺半長,內襯尼龍網路,髮絲烏黑烏黑地閃著油光,前有劉海,發梢彎曲,乾乾淨淨。許增達證實說水洗之前發套上只有灰塵,沒有血跡。1月31日,指揮部確定,發生在三天前的特大殺人搶劫案案犯為3-4人,其中至少有3名男性。拾到發套的地點標誌了案犯逃跑的路線,他們曾路過六號地區27委。經檢驗,發套上的毛髮與&ldo;212&rdo;吉普車靠背上發現的絲狀物同一。
罪犯戴假髮的目的引起種種猜測。一種說法是罪犯中必然有誰容易被南山礦的人認出來,很可能他本人就曾經在南山礦工作過。一種說法是罪犯有人臉部或頭部有明顯特徵,容易給人留下鮮明印象。即使這兩種因素都不存在,戴假髮作案也可以迷惑警方的視線,使警方在查殺犯罪團夥時注意女性。這夥人的狡黠一點一點地顯露出來,不遜於他們的兇殘。
何局長、李副局長、呂副局長和黃協理員、郝科長每天要碰頭三次以上,雖然發現假髮是一個顯著的進展,各項工作都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說不定從哪方面又會出現新的契機,但他們還是感到缺少可靠的&ldo;抓手&rdo;。獵槍一批批收繳上來。說是收繳,大部分不過是&ldo;借用&rdo;,只要查否,即退還原主。有些屬於非法私藏槍枝,一經發現便予以沒收。幾天來各分局的警察已分頭到許多人家檢視獵槍,加起來有318支,有些從型號上就排除了嫌疑,有些帶回來,由刑技人員一一檢驗。王克立等人忙得腰都直不起來。收繳槍枝總是和清查&ldo;刀槍炮&rdo;團夥聯絡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