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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想到平地上來嗎?還是他正盤算要到哪裡去?心情焦慮不安的格蘭特,意識到自己正很可笑地耽溺於觀看無自我意識的野生動物忙自己的事‐‐大多數人在窺探時心裡都會有那種癢癢的感覺。此時他朝河的下游緩緩前進,為了要確定拉蒙並非按兵不動。拉蒙成功地偽裝成一名村民人,朝某處前進。他曾上過戰場‐‐格蘭特差點忘了,拉蒙這個年紀多半曾經服過兵役。他或許熟知所有該知道的掩護技能。第二次,格蘭特什麼也沒看到‐‐那純粹是自己蠢動的意識。如果拉蒙從岩石閃到河對岸隱蔽處的身手比直接現身在空地上更利落,之前他可能眼花沒看清楚。
沒有更進一步的行動,格蘭特想起,河的左岸幾乎可以說是最佳的藏身之處。該是他棄守高臺上的席位,走下競技場搏鬥的時候了。拉蒙打算怎麼做呢?從他現在的位置來看,他可以在十五分鐘之內重回牧師會館。那裡是他預定的目的地嗎?他打算藉此激起眼光甚高的迪摩小姐的側隱之心嗎?這個主意倒不壞。不過,換成格蘭特,要是他是拉蒙,勘查情勢後要回去找救兵,牧師會館無論如何都是最後的選擇。
格蘭特相信自己想得沒錯,再度儘可能快速地爬下溪谷,保持隱蔽不被發現。他不假思索重返荒蕪的小徑,暗自期許這麼做是對的。河流和他之間有一段延展開的荒地,遍地鵝卵石,但都不足以擋住比兔子大的東西,遠處的柴薪堆掩護拉蒙,在趁他不注意時逃到河裡去了。這麼一來,現在乾脆回去準備發布警報吧?他要逮捕的犯人是否已經被牧師的外甥女窩藏起來了呢?向第三者求救,有何不可?他憤然反問自己:如果她真的窩藏他,她就要自行承擔所有的後果。但是目前仍不須打草驚蛇,他剋制著自己。他得弄清楚,拉蒙是不是真要回牧師會館,再跟蹤他,當場逮他個正著。
這樣似乎比較明智,格蘭特為了不讓其他在河的下游、和拉蒙距離一樣遠的人看見他,快步穿過那一小段荒地。他想涉水渡河,跟著拉蒙到河床上繼續監視他。他不想讓他的犯人跑了,他要等他回到牧師會館,他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地輕取囊中之物。他若趁機冒險過河,可以就近監視拉蒙到了對面岸上的活動,必要時才能同步行動。
他若真追得上他,拉蒙絕對不會察覺到有人在跟蹤他。他看著湍急的水流。時間寶貴,這個節骨眼上,就算全身弄濕了又怎麼樣。他咬緊牙關心一橫,縱身潛人冰涼的水裡,以捨命追逐的狂熱栽進洪流之中。在河水被兩塊巨石分成三道水流處格蘭特選擇了一個定點,假如他能夠順利地接近第一塊巨石,就能夠攀住第二塊巨石,跳到岸上去。就算跳不上岸也不要緊,只要他的手能夠到河岸就行了。他要強行渡河。他往後退了一兩步,目測他與第一塊巨石間的距離。第一塊巨石比第二塊來得平坦,可以當成渡口,第二塊形狀較尖,用來做掩護。口中喃喃禱念著,他開始朝目標跋涉,感覺踩在石頭上的靴子趾端有點打滑,他穩住腳步,卻發覺腳下的石頭斜向黑色的水坑,他只得往前一跳。明知從滑溜的石頭跳躍會缺乏抓地力,但他還是順利跳到了第二塊石頭的邊緣,他感覺到自己拽在河岸的手離腰部很遠。感謝上帝,他上氣不接下氣地爬上岸,匆忙擰乾濕重的斜紋呢褲,以免水的重量妨礙他在高地上的行動。荒原裡看不見一樣詭異的事物。草坪上的枯草在他腳下變成一攤泥濘,乾枯的黑莓固執地粘附在他被浸濕的呢褲上,等他挨近河岸的邊緣時,已經被遮蔽著他的樺樹樹枝打得渾身紅腫,還一腳踏進石楠窟窿踩個空。
他沒好氣地想著,這哪裡是擒拿罪犯的行動,簡直就是在演一出音樂舞臺劇。氣喘吁吁地他走到河流改道的位置,跳入水中繼續偵查。他發現了他的獵物在離牧師會館五碼遠的地方,小心緩慢地移動。格蘭特腦中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