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午夜人上鬼 (第3/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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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琢磨了一下就答應了。
胡米不管怎麼水吧,至少也算是一個妖怪,到時候真遇到了麻煩事還可以讓她周旋一下,同為怪物應該不會為難怪物吧?
況且她還會法術,如果出了什麼危險,直接讓她強報了對方!
“可是帶你的話,這個房卡還可以起作用嗎?”
胡米嗤之以鼻:“這玩意沒有他說的那麼玄乎,就是一個障眼法加上一點特殊的規則,稍微改一下就可以鑽空子了。”
我又問道:“你能隱身嗎?或者帶著別人一起隱身啥的?我想多幾個人當幫手。”
——家裡這麼多幫手呢,不用白不用。
“唔……我可以做一個簡單的附身法術,但是隻能帶一個人。”
我想了想。
“那就帶老六……”
“好,我可以帶雪兒!”
——嘖,女人,為啥對一個名字這麼在意啊?
雖然老六不知道具體內容,但是它聽的懂我們的話,知道要帶它出去玩,興奮發出“呋呋”。
而後倒黴玩意蹭蹭兩下竄過來,抱著我的腿喊道:“出去玩了嗎?!出去玩了嗎?!”
——這倒黴玩意哪竄出來的?!
“你就不能換個地方嗎?”我皺眉說道,“你抱著我腿我沒辦法挪地了。”
倒黴玩意仰頭想了一下,然後從他那個永遠乾爽的紙尿褲抻出來一張折的整整齊齊的紙,然後把紙放在腦門上,就跟憋了泡屎一樣的悶哼一聲,然後……
他就消失不見了,只剩下那個紙掉地上了。
還不等我驚奇,下一秒一隻稚嫩的小手就把那張紙拎起來,遞給我:“吶!”
“這是啥?”
我接過來,開啟一看,這玩意我還見過!
——《第九醫院婦產科·出生證明》!
“憑依物!”
負責解釋的人自然是有大學學歷的胡米。
而憑依物這玩意的意思,之前她也解釋過。
大概就是靈體類的精怪(鬼怪、靈怪)想要存在就需要一個對他們而言至關重要的東西作為依附,其原理大致相當於人類的靈魂之於身體。
或者換個角度說,如果把人類的靈魂當作一個靈體的話,那麼每個人的身體就是他們的憑依物。
——所以才能做到靈魂出竅、重生轉生之類的。
而常規來說,憑依物在哪,靈,就“可以”在哪裡。
這也是為什麼,鬼怪、精怪都會想要附身在人類身上,甚至出現奪舍一類的情況,就是渴求一個完美的“憑依物”。
嘖,這個設定大家應該可以接受吧?
不接受的話說一聲,我再編一個。
在這一章的最後一段留言,我下一章開頭就改。
……
不過這東西我好想之前扔掉了來著?咋又被他撿回來了?而且看上面的摺痕,應該說就是我團紙團時候留下的痕跡。
我把倒黴玩意的憑依物摺好了放到包裡,就看到前妻也在那裡收拾著揹包。
“……你幹啥呢?”
“前妻”眨巴著眼睛:“不是出去玩嗎?”
“……不,你要在家看家。”
“前妻”眉毛都立起來了:“所以你就可以大半夜的就和別的女人一起出去玩?!”
我:“……”
好說歹說把她說服了,她氣哼哼的坐了沙發上,哐哐換臺。
我來不及心疼電視,反正過一會她就會好了,趕緊把管鉗什麼的一起裝到包裡面。
而胡米哼著小調,炫耀一樣的繞著屋子走了一圈,然後才牽著老六的手站在我身後,手壓在我的胳膊上嘀嘀咕咕的唸了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