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神童李然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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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都行,可真難為他了。對母親孝順,對弟妹關愛,在街上擺攤子賣字畫時還不忘讀書。
這天,瑾怡來到他的攤前他就正看著書,看有客上門,忙把書放一旁有禮的招呼著。瑾怡站在攤子前胡亂的刁難一通。李然由始至終都是好脾氣的和她解說對談。
瑾怡暗暗的打量他的相貌,面目清秀,膚色偏白,氣質儒雅。談吐溫潤如風。從兩人的對談中,她感覺到李然言行並無迂腐之氣。
“這位哥哥,我想寫一封信,你可以幫我寫嗎?”
“小姑娘當然可以,你請說,小生你潤筆。”李然對這玉娃娃般的小姑娘也很有好感,雖然她之前表現有些刁鑽但也不失是可愛,令人有種想親近的感覺。
甲方:
乙方:
甲方聘乙方為王家村青鋒書舍為教學先生,月錢五兩銀,甲方承諾當乙方教學滿二年後,甲方願資助乙方秋試的一切費用。……
李然默言把這一點都不像書信,倒像某種契約的書信,寫完又按小姑娘的要求再重寫一份後交給小姑娘。!
“可借你的筆墨一用”
李然聞聞言,不明白小姑娘為什麼要向他借筆墨何用,凝惑的把筆遞給她,只
見小姑娘接過筆就著他寫書信的桌子,在甲方旁簽上一個名字,字型娟秀端正。這樣他更迷糊了,既然小姑娘自己會寫字,為什麼還要請他為她寫。
小姑娘在兩張紙上籤完名後,又從身上的袋子裡拿出一個印章蓋在上面。把兩張蓋了印章紙張遞迴給他。
“小姑娘,你這是……?”
“李然,是鎮上有名的神童,五歲能文七歲能賦,十二歲更取得頭名凜生,成為青雲鎮幾十年來最年少的秀才。十三歲因父亡而家道中落,不得不擺攤賣字維持生活。李秀才我說的對不對?經過我考察,覺得你品性才學都不錯,有資格成為我們青鋒書舍的教學先生。”
“藍姑娘,你這不是開玩笑吧?”李然不可置信的說,哪有一個才不到十歲的小姑娘,是自在街上招聘教學先生,而且她才那麼小,她就得了這個主嗎?她這份所謂的契約能有效嗎?
“李秀才,我這可不是開玩笑的,我也沒那份空閒大老遠的跑來和你開玩笑,既然我能擬契約書,那書舍的事,我也是絕對有話事權,這個你放心,你看這份契約,不但有我的簽名,還有我的印章是很正規的契約書。”
“藍姑娘可是那隔著燕江河的王家村的人嗎?可我聽說王家村都是同族之人都姓王,沒有一家雜姓,而且王家村是個很貧困的小山村,能辦得了書舍嗎?還高薪聘請教學先生,這有可能嗎?”李然並沒有被契約上所寫的高薪聘請迷了頭,而是頭腦清晰的提出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