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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像一道閃電一樣衝了過去,從背後偷襲那兩個小偷,,一頓旋風腿,踢中他倆的後背心,兩個小偷往前一撲,摔在地上,其中一個門牙都摔掉了,滿嘴都是血,另一個也好不到哪裡去,摔了一臉鼻血,都很狼狽。
人們議論紛紛:“瞧這兩個人穿的這樣體面,竟然是小偷!”
“就是穿成這樣才不容易讓人懷疑他們是小偷,他們偷東西才容易得手。”
朵朵這時也氣喘吁吁的跑了過來,一隻手叉著像蝦子一樣彎著的腰,奮力踢了那兩個小偷一腳,兇巴巴道:“快把偷的布交出來!”
那個女小偷爬在地上撿起從手中飛出去的一個人造革黑色皮包,從裡面拿出朵朵那兩塊花布,因為心慌手抖,皮包口朝下了,從裡面掉出不少東西,手錶、各色錢包、沒拆封的襪子。。。。。
圍觀的人群裡有人驚呼:“呀!那塊手錶好像我剛買的!”於是低頭在自己包包裡翻找,那塊手錶果然不在了。
第12章 躺槍變小三
一時間,眾人都紛紛檢查自己的東西,還好,就只有三個人不見了財物,可小偷的包包裡有那麼多東西,想必他們還在別地方做過案,是一對鴛鴦慣偷,激憤的人們把那對鴛鴦小偷扭送到了派出所。
那個女小偷被押走的時候,從人縫裡伸出腦袋惡狠狠地瞪了朵朵一眼。
她長相特別,高顴骨、薄唇,唇角邊有一粒黃豆大的痣,即使不說話面相都不善,一看就不是個好東西。
朵朵才不在乎,如果目光能殺人,她前世早就用目光把苟不理殺得粉身碎骨了,因此接著愉快地購物。
她見納百川對自己挺大方的,於是放心大膽地給幾個哥哥嫂嫂還有妹妹愛雲也買了不少衣物,而且儘可能的多買,當然,側重在媽媽、愛雲和三哥身上。
媽媽含辛茹苦養大她們兄妹五個不容易,她對自己苛刻到令人髮指的地步,捨不得吃、捨不得穿,有點好吃好穿的全顧著自己的幾個孩子,白長那麼漂亮了,連件見人的衣服都沒有,每次回孃家,連她孃家親妹妹都嘲笑她,這次衣服鞋襪給媽媽買得足足的,夠她好幾年夏天穿的了。
三哥九月份要重新進學校讀高三,準備考大學。
三哥身上的衣服還是好幾年前媽媽用自己織的布做的,又厚又易褪色,深藍色的衣服褪色褪得不成樣子,而且還太小了,至於鞋子,早就破了洞,這樣一身打扮去上學,還不被其他同學看不起!
至於妹妹愛雲,本來農村就新老大、舊老二,她這個做姐姐的穿的就夠破爛了,哪還有一件像樣的衣服輪到妹妹愛雲穿!
愛雲隨媽媽,長得很漂亮,又正值十六歲的豆蔻年華,本就應該好好打扮。
所以她還特意買了幾種顏色的扎辮子的緞帶、小紗巾,以及各色顏色的橡皮筋。
她和妹妹扎頭髮都是用的頭繩,扎不緊,頭髮老愛松。
朵朵在賣緞帶和小紗巾的櫃檯還看見有各色透明的水晶塑膠繩賣,據說也是用來扎頭髮的頭繩,覺得很新奇,於是每個顏色都買了些,反正便宜,更關鍵的是老天送到身邊這個帥得冒泡的肥羊不宰白不宰,不然會被五雷轟頂的好吧。
大哥二哥她給他們一人買了一雙鋥光瓦亮的黑皮鞋和兩件襯衫。
至於兩個嫂嫂,在原主的記憶裡似乎一點都不喜歡她們倆個,不過現在的朵朵是新生的,所以恨意沒原主那麼強烈,因此給她們二人一人買了一件好看的襯衫。
在給媽媽和三哥買手錶的時候,朵朵小心翼翼地察顏觀色,她知道,在七十年代末能戴上手錶的人寥寥無幾,一塊明晃晃的手錶可是高檔首飾。
她試探著先給媽媽買了一塊,納百川面無表情地付了錢。
朵朵大喜,又給三哥買了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