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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陽京城,北郊洛衣巷。
這裡是京城最為出名的買醉之地,在這兒無論是什麼樣的酒你都能找到,下到尋常轎伕喝的燒刀子,上到達官貴人喝的天池雨露,只要你出得起價錢,就算是皇室御酒都能給你搞出來。
這對京城乃至整個中原的天陽人來說,這個地兒就是好酒之人心中的聖地。
什麼老婆孩子,什麼幹活買賣,什麼煙花之地,都不及手中這酒來得快活。
常言道酒能亂性,其實這完全是胡扯的事兒。
在好酒之人的眼中,這句說辭不過就是那些好色之徒找得遮羞布而已。
美女有酒美?笑話!
酒是什麼?
在尋常人家眼裡,特別是不愛喝酒的人眼裡,酒不過是用糧食的發酵品,辣人嗓子眼兒,喝多了一種暈頭暈腦的飲品。
甭管你將酒說得多高大上,在不喜歡的人眼中,它甚至和玩物喪志可以相提並論。
當你喝得東倒西歪時,甚至還要罵你一聲鬼!
酒鬼!
而在真正愛酒之人的眼中,酒可是上天發明的最好的玩意兒。
因為酒就是生命的真諦,是智慧的源泉。
有了這玩意兒,生活才能多姿多彩,人才擁有了瘋癲、狂傲以及那隨性瀟灑的氣質。
試想一下,假如沒了酒,人間會缺少多少花前月下的浪漫。
有了酒人才會有膽氣,有了酒整個江湖才變得完美起來,有了酒才能有他的到來!
沒錯,江湖上皆稱他為鬼,酒鬼!
他是一個極為好酒之人,常年紅色的鼻頭印證了這一點。
一天前他來到了京城,他哪裡也沒有去,直接就來了這洛衣巷。
他沒有鑽進任何一家酒肆內,點上一桌吃食或者懷抱一位姑娘尋花問柳,而是獨獨買了酒,就像一個普通流浪漢一樣,隨意地在店門外面選擇一個靠牆處。
一屁股坐下,立即暢快地喝了起來。
就這樣,他毫無停下去的意思,喝了一天一夜。
賣酒的其實很好奇,這人雖然穿著一身淡綠色粗布麻衣,但是出手極為闊綽。
隨手就扔出了一袋子銀子。
無論多便宜還是多貴的酒,他都出得起價錢。
每一種他都要喝上一罈,即使低賤如泔水的燒刀子他都能喝出美味的感覺。
喝飽了,停一停,站起身隨意找個地方,小解一下。
打個酒嗝接著喝。
對於店家來說,他見過很多嗜酒如命的人,但是在這洛衣巷能見到一位只喝酒連下酒菜都不要的人,不得不說今天算是開眼了。
這麼喝下去是會喝死的人了。
店家掂量了一下,萬一喝死了,出了人命,死在自己店門外。
那豈不是給自己的買賣觸黴頭,還給自己的競爭對手找了栽贓嫁禍的機會。
所以並非好心的他十分熱心地從店門裡走了出來。
彎腰拱手,向這位買酒之人小聲道。
“我說這位壯士,您喝了快一天一夜了,從昨兒開始你就呆在我這兒了,我們店108種酒,你昨兒喝了67種,今日你又把剩下的酒給買了下來,你能照顧我生意,我自然是歡喜的,但瞧您這種喝法,恐怕會危及身體,畢竟貪杯傷身,甚至會白白丟了性命。”
這名還在將罈子裡的酒,灌入喉管裡的壯漢,心思全在這酒上。
對於店家的好意絲毫不理會。
“哎~我說壯士,您還是悠著點兒,畢竟我這做生意的,實在不行我給您點兒錢為您找家客棧,再把這些酒給您搬過去,你有個舒適的地方,也能慢慢喝不是。”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