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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氏見她這樣,坐也不是走也不是,頗為尷尬,馬寡婦又道:“妹子,我也知道你不喜歡我哩,只瞧不起我每日靠著門上勾三搭四,卻不知道,我也不想這樣,我心裡只是說不得苦!”說了,就把身世同何氏說了。
原是這馬寡婦一般是好人家女兒,家中也稱小有,只吃虧在這馬氏不曾裹腳,五官也不俏麗,是以一直耽擱道了二十歲上,方說了婆家,說給了陽春縣一姓李雜貨商人獨子李彥為妻,那李彥倒比馬氏更小上幾歲,論著相貌體態倒也文靜,論著傢俬更比馬家豐厚,人只說馬氏這是一腳跌在白米缸裡,白便宜了她。只不料,過了門,馬氏才知道上了當。
這新婚洞房那日,李彥即不溫存,也無體貼,只顧著自家振作精神,做了一回丈夫,同馬氏圓了房,事後自己翻身睡去,並不搭理馬氏。馬氏因是新嫁,也不好同李彥說話,只得自睡,她只當著那個李彥害羞,日子長了也就好了,不料那李彥竟是一貫冷淡,難得同馬氏說話,十日裡有六七日是不在家,都是一早出去了,及晚才回,回來時,有時竟是換過衣裳模樣。同馬氏之間,也少有夫婦敦倫之樂,每次都是被馬氏糾纏不過,草草應付了事,都是挑得馬氏興致來了,他那裡已一瀉千里,這日子長了,馬氏心也灰了。馬氏心既灰了,李彥更不搭理她,還搬了去另一間屋子睡去,倒與馬氏分了房。
轉了年,這李彥就病了。起先不過是有些飲食懶進,而後就是面黃肌瘦,身上更起了一點點紅斑,紅斑上慢慢就起了泡,而後就潰爛了,因李彥與馬氏是分房睡,馬氏並不知道,待發覺時,已爛得狠了。李彥父母尚在,看了這樣,就把一口毒氣都呵在了馬氏身上,只說她是個潑婦,丈夫受不了才朝外頭跑。
卻說李彥父母到處請了大夫來給兒子瞧,都說是髒病,已病入膏肓了,普通藥物是無效。還是馬氏父母瞧不過了,怕女兒守寡,薦了個走江湖郎中來瞧,那郎中看了,病源說一樣,他倒是有個以毒攻毒法子,卻是用砒霜來治。李彥一家到了這時,也顧不得了,每日只用指甲蓋挑了一點點,化在水裡服了,連吃了幾個月,倒也有效驗,身上瘡疤慢慢就平復了,雖不說盡復舊觀,倒也能見得人了。只是這砒霜終究是毒物,用了它來治病,無異於飲鴆止渴,且對那髒病也治不得本,不過是暫時壓制而已。那李彥不過介商人,眼中只有酒色財氣四字,哪裡曉得厲害,見身上好了便呆不住,又出去了,沒過了半個月就出了大事,叫人抬了回來,臉上發青,嘔吐不止,再一瞧,身上舊瘡竟是又發了。
馬氏要到了這時才曉得,原來並不是李彥嫌她樣貌不美,只是這李彥有龍陽之癖,斷袖之好,不愛嬌美身子,只愛那後~庭~花。這回出去,自是又同那些狐朋狗友胡混,竟勾發了舊疾,他因砒霜是治病,心一急,竟吃多了些。砒霜這樣毒物,哪能多吃,且他身子裡早存了舊毒,一併勾了起來,發作得厲害。他那些朋友見了這樣,誰敢擔著肩膀,忙將人送了回來。
李延父母,請了大夫來瞧了,卻說是毒發入五臟,也是因著李彥從前吃了不少砒霜,對著毒物倒有些耐性,故此一時不得便死,呼號慘痛,拖上了兩日方死。
這李彥一死,馬氏起先就被人疑做殺夫,扣在了衙門裡,捱了兩日刑,虧得有大夫出來做了證人,方得出獄,只是這陽春縣也就呆不下去,便變賣了嫁妝,一個人搬了來富陽縣居住。
何氏聽了這些,想著馬寡婦是丈夫不愛女人,自己嫁那個是個假男人,一般搜搜上了人惡當,才做下這門親,不由生了同病相憐之意,倒與馬寡婦湊在一起哭了一場,哭畢了,向著馬寡婦道:“原來你竟是個苦人兒,我從前錯看了你,從此之後,我當著你姐姐看。”說了,兩人就約了做異姓姐妹。
既做了姐妹,馬寡婦那些綵衣繡繃便不肯收何氏錢,何氏推了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