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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初一直沒有承認安岑是他的朋友,至於安岑要抄他的作業這事,他秉承無所謂態度。
漸漸地,班上的同學開始知道安岑的背景了,廣州有名的政要子女,父親是省第一醫院院長,母親是外交官,權與錢相交,所謂的官二代,富二代。
成績嘛,爛透。
而且她在學校的名聲也不太好,極其頑劣。傳聞她有六個發小,此七人天天膩在一塊,到哪,人家都得給她們讓路,就跟小霸王似的。
不過樣子倒是長得挺甜美的。
而秦初的背景,至今無人知曉,只知道他爸是深圳一個重要人物,他現在住在廣州二叔家裡,二叔是廣州響噹噹的人物,在廣州商會里任職副會長。
安岑和秦初的友誼,一直停在借作業本的坎上,沒有任何進步。
秦初是班級的名人,因為成績優異。
安岑也是班級的名人,因為她的頑劣事蹟。
直到這天,尖子班外來了一個穿玫紅衣服的女孩,這個女孩在學校也是很有名的,有名的花痴病,天天穿一件枚紅色上衣,頭髮盤得亂糟糟的,夾著12根枚紅色夾子,滿頭的玫紅。
這女孩有好幾個外號,其中最貼切的外號叫火箭,原因是她騎單車的速度就跟火箭似的,從眼前一閃而過,就不見了。
安岑等人回家都是騎得慢悠悠的,一邊聊天一邊笑,每次火箭都從她們中間一閃而過,若水見了她,必然出聲咒罵,“這女的腦子有泡吧?路這麼大她不騎,非從我們中間騎過,還騎那麼快,我手剛要是伸出去,肯定得被她折斷。”
然後所有人都會笑起來。
聽說這人爸媽是近親結婚,導致這女孩有點不正常,這種人,要說她可憐嘛,她又可恨。
但她並不是神經病,只是行為很怪異,她知道所有人的名字,並且很喜歡交朋友似的,她特別喜歡跟安岑說話,安岑初中跟她同班過,火箭每天都帶一個橘子給她。
安岑不喜歡吃橘子,就婉拒她,她還是不聽,偷偷把橘子塞在安岑書包裡。
安岑這人書包是幾百年都不開啟的,幾天後她聞到一股糜爛味,好像是從書包裡散發出來了。
不可能啊。
她皺著眉,一開啟書包,書包裡的橘子已經腐爛了,表皮凝了一層白色的粘稠物,將整個乾淨的書包都染上了令人噁心的白色粘稠物。
氣得她差點動手,但出於她是好心,安岑就算了。
一開始安岑還是好好跟她說話,然後火箭不知道從哪弄來了安岑的電話,每天打電話給她,大致內容如下:
“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業是什麼嗎?”
安岑不想搭理她,翻著白眼敷衍道:“不知道。”
“我知道啊,安岑,我告訴你吧。”
“……”
第二次。
“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業是什麼嗎?”
“我知道啊。”安岑仍舊敷衍,但這次她學聰明瞭,速戰速決她,免得她羅裡吧嗦的。
“這樣啊,那你告訴我吧,我不知道作業是什麼。”
“……”
經過幾次騷擾,安岑終於得出了一個結論,這火箭的腦子真的有泡,成天穿一身玫紅就算了,這邏輯也詭異得叫人害怕。
安岑是個膽子大的,她並不害怕火箭,但是她很煩火箭煩著她,為了防止火箭在騷擾她,安岑恐嚇她,要是在敢跟她說話,就把火箭拉去校外打一頓。
火箭是有思想的,她知道安岑在學校的名聲,不敢招惹她,所以就騷擾別人去了。
就這樣,不斷有同班女生被火箭騷擾,搞得怨聲載道,整個班級都在罵火箭。
這事發生在兩年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