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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森仍拎著大衣。

&ldo;你認識波雷克芬?&rdo;

&ldo;其實不認識。我舅舅,就是馬爾康爵士,他幫我引薦了一些人,他們就是其中兩位。&rdo;

&ldo;我沒看到你人在那兒。&rdo;

葛雷特瑞克含蓄地笑了笑。

&ldo;我還來不及過去跟您打招呼,您就怒氣沖沖、滿口惡語地離開了。你造成很大的騷動。&rdo;

當然了‐‐是佛萊契利!安德森把他忘的一乾二淨。

&ldo;佛萊契利還好嗎?&rdo;

&ldo;那是他的名字嗎?我認為他傷的不很重。他似乎整晚都在為他的老婆哀號。我相信他是待了整晚。起碼,我走的時候他還在。沒錯,這的確是我的大衣。&rdo;葛雷特瑞克看了看標籤,把手伸進大衣口袋。&ldo;我想您沒留下什麼東西‐‐&rdo;他的手伸出口袋,並且多了一個信封。他看著它說道:&ldo;這是您的。&rdo;信封上面打了字,字型有點眼熟,寫的是&ldo;安德森先生收&rdo;。

安德森把信封放進自己口袋,隨即一語不發地走出房間。回到自己辦公室後,他抽出一張普通厚度的淡黃色卡片。上面打著字:依蓮尚未流血,

別害怕她的肌膚比雪還白皙,

而且光滑有如巨大的雪花石膏。

然而她勢必染上顏色,否則她還會背叛更多的男人。

陳腔濫調,安德森心裡想,真是傷感的陳腔濫調。某人花五分鐘在史蒂芬森或巴特雷牌打字機上面弄出來的玩意。為何這字型似曾相識,這會兒他想起來了。他可以確定,這和警官拿給他看的匿名信是同樣的字型。不過,卡片上的感傷用語,撥動了他內心某個地方,時而溫柔時而惱人地探入他極為脆弱深邃的隱密處。這卡片是如何放入那件大衣的口袋裡?不可能是他在派對的時候放進去的,因為沒有人會預料到後來他會穿著葛雷特瑞克的大衣離開。有一種簡單的可能性,在他穿上大衣後正要離開之際,卡片才偷偷放進去的,但這種可能性聽起來似乎微乎其微。比較大的可能是,某人在今天早上,趁著大衣放在他辦公室的時候,將卡片放入大衣口袋。所謂的某人,可以是任何人,我們稱之為x好了。然而,小薇的信和那張空白信紙,是放到他桌上去的。為何x選擇將這張卡片放入大衣口袋,而不是放在他桌上呢?對於這個問題,安德森不得其解,直到靈光一閃(這麼說一點也不誇張,情形就像是靈光一閃,然後他腦子裡劈啪作響,於是他雙手蓋住太陽穴,同時也搗住眼睛)一個答案出現在他腦海中。假設葛雷特瑞克是x,這麼說來,卡片昨晚已經擺在葛雷特瑞克的大衣裡面了,隨時伺機要遞送出去。倒黴的是,安德森居然帶走大衣和裡頭的卡片;萬一安德森一離開就將手插入口袋,就會發現那張卡片的存在,所以當葛雷特瑞克發現此事時,鐵定大為煩躁不安。事實上,安德森沒這麼做;因此當葛雷特瑞克今天早上得知這個情況時,便以異常冷靜的態度,按照昨晚的計劃把信封遞了出去。漂亮。

安德森客觀公正地向自己承認,這整個推論過程似乎非常合情入理,葛雷特瑞克就是x;但是據安德森所知,小薇根本不認識葛雷特瑞克。葛雷特瑞克會出現在辦公室裡頭,乃是因為他剛好是馬爾康&iddot;邦茲爵士的外甥。事實上,葛雷特瑞克若是x,乍聽之下似乎合理,但又荒謬可笑。

安德森的理論推衍至此,這時他開始意識到有某樣東西在自己面前發出亮光。亮光來自他的桌上,而且不僅是電燈照在光滑桌面的反射光。在他的桌面上,的確有某樣東西正在閃閃發光,他於是透過仍搗住眼睛的手指窺看,他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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