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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重回到家,家裡人已經吃上了,他自顧自去盛飯,家裡沒有個像樣的餐桌,一家人圍著小茶几,沙發被佔了,留給他的只有一個木板凳。
板凳很小,顯然是給小孩坐的,且破舊,是他上小學時就有的舊物什。
他沒坐板凳上,小板凳早負重不起他了,他怕他坐下去,板凳得散架,他直接盤腿坐在地上,夾了幾筷子菜進碗裡。
他哥把自己碗裡的雞腿夾給他,“弟弟吃。”
他哥傻呵呵地笑。
他哥是真傻,智商等同於四五歲的孩童。
雞腿還沒被他碗裡的米飯烘熱乎呢,他媽又把雞腿夾走,放回了他哥碗裡:“他那麼大個人了,他不吃,小瑞吃。”
他從始至終沒說話,吃自己的。
整個人被沉默籠罩。
在這個家裡,他並不需要說話。
至於雞腿,怎麼放過來,怎麼被拿走,他的筷子尖就沒碰到過那玩意兒,家裡的雞腿永遠沒他的份兒,那都是他哥的。
不知是不是因此產生了報復心理,他以前跟陳路生吃飯的時候,點一份炸雞,雞腿和雞翅,陳路生永遠都搶不到,煮兩碗麵,荷的兩個荷包蛋,陳路生也都搶不到。
陳路生總笑他沒出息,搶食的樣子像條沒人要,餓了好幾天的流浪狗。
他聽完回一句——你要我。
然後陳路生不應他的話。
辣椒籽不經意滑進了嗓子眼裡,嗆得他連連咳嗽,辛辣感凝在喉嚨,他灌了好幾口水也沒能壓住,眼淚都被嗆出來了。
他揉了揉潮溼的眼睛。
搶食還不算太沒出息,想陳路生才是真的很沒出息。
額角的疤又開始疼了,人一疼,就沒那麼多可想的了。
其他人吃完,一家三口開啟電視看相聲節目,他坐在地上,倒也礙不著他們的視線,他吃完,收拾完碗筷,回了自己房間。
順梯子爬上自己的小閣樓。
他們家住頂層,附帶一個小閣樓,閣樓很矮,他只能彎著腰進去,這個自初中起便讓他直不起腰的方寸之地,就是他的房間。
他躺在床上,給手機充上電,悶頭睡去。
第二天是週末,不需要上班,但他還是到點就醒了。
早上六點前必須起床,哪怕發燒,哪怕前一天加班到深夜也得起來,這是他們家的規矩。
當然,他哥不用遵守。
他下樓做了早飯,父母吃完早飯,帶著他哥出門了,留他一人收拾碗筷。
大概十點,忽然有人敲門。
他趿拉著拖鞋,走過去開門,潮氣撲面,帶著股土腥味。
樓道里的難聞味道中,夾雜了一絲微帶苦澀的男士木質香水味。
是熟悉的味道。
林重按在門把手上的手不禁收緊,他曾經總喜歡不要臉地往陳路生身上貼,用頭和臉蹭陳路生的肩膀,痴痴地說:“你身上的味道好好聞。”
那一副不值錢的樣子,簡直又賤又傻逼。
把手上的橫稜硌疼了手心,林重清醒過來,他定定看著門外的陳路生。
陳路生也看著他,站在門外,欲言又止。
他問:“你哪位?”
陳路生愣住了,眼睛一眨不眨,他呆滯的表情令林重想笑,可林重忍住了。
林重曾設想過他們重逢的畫面,在最開始,離開陳路生後的那一段時間,他想過很多很多次,什麼樣的場景都有,後來就沒再想過了,因為陳路生再沒出現過,他的所有設想都落空了。
跑回老家後,他就更不會去想了,可能性太小了,他們一北一南的,甚至沒了偶遇的可能。
而且過了三年了,他想,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