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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東城區警局,就不需要這個麻煩了。
東城區警局比對的結果,在晚上之前就出來了,他們告訴鄒誠,這個指紋居然找到了。
這個指紋的主人,是一個逃犯。
而且指紋是一名女性,當時逃竄的時候只有十六歲。
鄒誠問了警局的人,是什麼案子。
警局的人告訴鄒誠,這個女孩當時父母離異,母親帶著她改嫁。
改嫁之後,她的繼父就死了,警方就要調查,之後發現她逃跑,所以是逃犯,現在還是在逃人員。
聽到警局的人給出這樣的回答,鄒誠心裡有些鬱悶,那個女孩應該是殺過人。
那麼自己是不是一開始就錯了,兇手根本就不是公寓裡面的人,是這個逃犯。
她逃到了名華市,之後在名華市殺人了死者,然後拿著死者的一些錢財離開了。
不是沒有這個可能,她是殺了自己的繼父的。
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鄒誠對警員說道:“將她的資料給我。”
很快,警員將這個逃犯的資料發到了鄒誠的手機上,鄒誠開始檢視起來。
“名華市中學?”那個女逃犯在這裡上過學。
那個老師好像就是這個學校的學生,鄒誠記得,就是這個學校。
他們之間會不會?
“給我查一下老師的消費記錄。”鄒誠從房間裡面出來,立馬來到梁鶯啼的房間裡面,他要查一下老師的消費記錄。
梁鶯啼立馬開始著手調查,很快將賬單放在鄒誠面前。
看著眼前的賬單,鄒誠說道:“老師說自己是一個人生活,可是這個賬單明顯就不可能是一個人生活的賬單。”
“可是公寓裡面的人,不是都說他是一個人住嗎?”梁鶯啼說道。
“那是因為,他們根本就見不到房間裡面的另外一個人,她根本就不會出來。”鄒誠說道。
“什麼意思?”梁鶯啼還不知道發現了什麼。
鄒誠沒有和梁鶯啼解釋,他說道:“讓警員弄搜查令,去老師家裡,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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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人是我殺的
梁鶯啼不明白鄒誠為什麼突然激動起來,但是她覺得鄒誠一定是發現什麼了。
警局聽說鄒誠要搜查令,警局的人表示自己會很快。
可是鄒誠還是擔心遲則生變,他告訴警局的人,老師家裡可能有在逃人員。
聽到這個,警局的人告訴鄒誠,可以直接去了。
在逃人員就是在被通緝,有發現,當然要抓捕了。
警局的人,直接跑去公寓,去了老師家裡,老師去學校了。
門被直接弄開,在房間裡面,果然發現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看到這麼多警察衝進來,害怕的不行,她也知道自己要面對的是什麼。
記者沒有去上班,從警局離開之後,記者就躲在了家裡面。
聽到外面有動靜,記者從家裡面出來,對於從老師的家裡抓出來了一個人,記者自己都瞪大了眼睛。
二樓的人也被驚動了,兩個女人,鄒誠見過,就是周怡說的拉拉。
還有孕婦,看著那兩個女人,鄒誠覺得這件事情,或者她們也不能置身事外。
不過印刷的事情已經交給周怡去調查了,現在鄒誠要將這個女人帶回去,同時通知老師過去。
老師房間裡面的女人被帶走了,帶去了警局裡面,老師很快也趕過來了。
看著趕過來的老師,鄒誠也不開口。
“她人呢?”老師問道。
“你不是說你是一個人住的嗎?”鄒誠對老師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