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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程徹又會想起來他們同居的起點——那段日子,他剛去趙清嶺的公司上班,趙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騙」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徹受寵若驚,卻實在不敢造次,於是屢屢違心拒絕。
後來有一次,大概因為加班太累,他胃病發作昏倒。只模糊記得第一次醒來在醫院,第二次醒來的時候,人就已經在趙清嶺的床上,趙清嶺餵他粥,很強硬又很霸道:
「你以後,必須給我留下來!留在我家給我養!」
「我要把你養得好好的,保證不再生病。」
他們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趙清嶺追的他。
畢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只不過是來上班、多看他幾眼,結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給追了。日常上班下班無數次來找他,拿著電影票請他去看電影,帶他出去吃好吃的,買衣服買鞋。
然後,在電影院裡根本不看電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來放在手心裡磨蹭;試鞋子的時候也根本意圖不在試鞋,而是屢屢蹲下來捏住他的腳掌:「我幫你穿。」
大庭廣眾,程徹就這麼成天被暗中調戲,無處可躲、滿臉通紅。
當然,從那時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這個世界從來不會輕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隨意降臨的幸運。
所以從好運降臨的第一天開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懸在頭上的寶劍掉落,等待有朝一日為所獲得的所有難以言述的幸福美好進行清算、統一付出代價。
很諷刺的是。
等了那麼久、暗暗心驚膽戰了那麼久,那把劍都沒有掉下來。
直到漸漸的,他擁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後來,他終於有勇氣徹底把整個人全部毫無保留地交出去。
當那些溫馨、理解、安全感,堆砌到他不再害怕任何事情的時候,那把劍卻又猝不及防地突然反噬清算,用利刃穿他了個透心涼。
……
外面有人開始傳他們分手的訊息。
程徹一直堅持「沒有分手」。
堅持趙清嶺「只是出去散散心。」
他都這麼說了,兩個弟弟更是打雞血一樣維護這樣的說法。
可是。
程徹有時候也會捫心自問,他真的還會回來嗎?
也許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也許不需要有什麼理由,也許他就是突然不喜歡他了。
人這種東西很奇怪的,既然會突然某天喜歡上某個人,當然也會突然某天就不喜歡某個人。
何況那人還是趙清嶺,趙清嶺能認真喜歡一個人兩年,真的已經很不容易了吧。
或許,這就是極限了。
或許他就應該接受現實。
但程徹還是不願意接受事實,於是開始更加投入地上班,讓自己儘量地忙。
正好,趙父也在這個時候後再度請他去s市幫忙。
讓他過去,一半是因為公司此刻真的需要一個這樣有能力高管人才,另一半,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兒子犯神經病、對不起人家,愧疚之下給與的補償。
有一天老頭子喝多了,還拉著程徹的手跟他說:「唉,我那兩個兒子啊,是指望不上了。」
「一個任性驕縱氣死人,另一個看不上我老這點小打小鬧。小程你知道,叔叔阿姨一直是把你當自家親生來看的,你好好做,我這一輩子的心血以後全給你管。」
問題是那天那個酒桌上,並不止有程徹,還有別的高管。
於是第二天,程總果然是「繼任太子爺」的訊息不脛而走。程總在公司裡改革架構、推行政令更是暢行無阻。
當然職位越高,責任越大,那兩周為了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