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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影像》 結婚戒指呢?(1)
我和paul終於在1971年5月14日在愛荷華結婚。
下午4點半,paul先去法院領取結婚證書:4點50分和我在法院會合。
薇薇、藍藍開車送我去法院,笑說:兩個女兒送媽媽去出嫁。
到達法院,paul渾身口袋摸了一番。結婚戒指呢?他一臉歉疚。
我說:丟了嗎?沒誠意呀!
藍藍開車回家去找。我們和朋友們在法院門口等待。鄭愁予、餘梅芳夫婦,沈均生、周康美夫婦,林懷民、陳安琪,還有捷克小說家魯思逖克(arnost
stig)夫婦和波蘭詩人宓責斯基(artur iedzyrzecki)夫婦。
頭天,我倆同去首飾店,paul問我要什麼樣的戒指?我說:最便宜、最簡單、最細的小圈圈。
藍藍終於找來戒指,paul一把搶過來,開啟紫紅小絲絨盒,拿出一個開金的細圈圈,笑著向我亮了一下。那笑就是說:現在還不給你。我和paul先到法官辦公室。原來為我們證婚的法官竟是paul離婚時為其前妻辯護的律師!人生比小說更小說。
paul看看法官,看看我,亦驚亦喜,然後笑著和法官握手說:非──常──高──興──再──見──到──你,先生。
paul一個個字說得重重地。法官不動聲色,照章行事,問我和paul的出生地、職業、住址、父母名字等問題。然後帶我們去正庭。兩女兒和朋友們已在那兒坐下了。他們本在談笑,法官和我們一走進去,就肅靜下來了。paul指著他們大叫:你們都在這兒!彷彿發現眼前竟是真實的──我倆一同走上人生一段新旅程。
我和paul走到法官面前。
他對我倆說:請你們互相握著右手。
paul突然神色凝重,定眼看著法官,緊緊握著我的手──握著我整個的人,握著我下半輩子。
法官念著婚姻誓言,問paul是否願娶我為妻,他回答願意;他又問我是否願要paul為夫,我回答願意。最後他說:我根據法律宣佈你們兩人為夫妻。
paul為我戴上結婚戒指,吻了我。幾分鐘的結婚儀式就此結束。
我和paul回到法官辦公室取結婚證書。5點半,秘書已下班回家了,法官親自在打字機上填寫結婚證書,要我們在兩份證書上簽了名,給我們各人一份。
法官最後對我說:安──格──爾──太太,恭喜!
法官、paul和我都笑了。
從法院走出來,朋友們向我們撒來大把大把的米,上來擁抱我倆。一團歡喜。
華苓,你和我一道坐車回家嗎?paul那口吻彷彿問我:我們結了婚嗎?
我笑了:我不是天天和你一道坐車嗎?
我們車後跟了一串朋友們的車子。他們一路上叭叭大按喇叭,回到我在梅高彎的家。開香檳、看禮物。paul送我一條金鍊子,我們頭天買結婚戒指時,看到那條鏈子,他知道我喜歡,頭年他在除夕化裝晚會上宣佈他當天和ary正式離婚,轉身遞給我一顆珍珠鑲邊的翡翠心。現在,我將金鍊閒閒繞在頸間,翡翠墜子正好貼在我心上。我送paul兩條寬寬的領帶,一條是淺銅色亞麻繡大朵大朵白花,一條是金絲雀黃絲絨,他特別喜歡那條領帶。
我又遞給他一個銀地撒紅梅的小錦緞盒。
一把鑰匙!paul開啟盒子大叫,然後念著卡片上的字:進入愛荷華梅高彎221號聶華苓家的合法鑰匙。
paul到前門去試鑰匙,打不開門。
原來是車房側門的鑰匙。
paul說:天呀,我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