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韜光養晦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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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林倩2019年10月才投保,其死亡時間是2020年2月,還不足半年。其二是投保金額太大,一保就是96萬。其三是保驗單上的投保人姓名不是林倩親筆所寫,而是一個叫陳偉國的人代筆,而受益人恰恰就是這個陳偉國。”另一個叫陳紅的保險公司女工作人員回答秦仁杰。 “我們接到陳偉國索賠96萬的保單後,立即產生了懷疑,投保人林倩剛投保才5個月就突然死亡,這是一次意外?還是一次故意?我們想請秦警官協助調查,查清這起投保案是不是涉嫌騙保。”關林待陳紅說完後,對秦仁杰補充道。 “你們向林河市警局反映了沒有?我這裡是刑偵隊,負責偵破兇殺案的,騙保的案子由其他部門調查。”秦仁杰聽完兩名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話後,眉頭皺了一下說道。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