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照明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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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這一趟,柳絮覺得還是應該先把順手接的任務了結了,總帶個孩子出門也不是個事兒。
不說行動上處處受限,還要隨時分神保護他,這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打他的注意。(柳絮從沒將她自己算在內)
小孩子就是長的快。
大概是最近一陣子跟著柳絮,吃食上均衡從未短過他,又有水洗澡打理,每天空間水滋養著,再加上大量的運動,才半個多月秦明個子抽條了不說,原先瘦巴巴的身形居然漸漸的顯出肌肉來,瘦的尖尖的下巴因為隱隱鼓起來的臉頰,反倒多了一絲硬朗。臉也長開了,那雙還未被世俗侵染過的眸子,低著眉不說話的時候,看著就像個懵懂的小天使,即陽光又養眼。
因著這份“美貌”,一路上只要跟人一個照面,對面的人衝過來二話不說便是喊打喊殺,劫色為首要目的,劫財反倒排在了後面。
(柳絮對自己“平凡”的樣貌倒是很自信,從來沒想過這事跟她有任何沾邊。)
聽到柳絮過了今晚就要帶他去找叔叔,秦明心下頓時一緊,手裡打掃的動作也慢了下來。
秦明那會兒父母剛剛過世,他一個人又孤立無助至極,當時那樣的情況,如果繼續留在那裡,腳趾頭想都活不過第二天。
他當下又驚又怕,為了讓姐姐帶上他,秦明不得已才在腦子裡找出這麼個“親人”。
不過他也並沒有撒謊,他家確實有個叔叔在這裡,但是都五年沒有聯絡了,如果真有什麼親情,也不會五年連個音訊也無。
當時為了活下去,除了投奔叔叔他也沒有其他辦法。
可是跟著柳絮出門闖蕩的這段日子裡,秦明見識了這人世間最淒涼的悲苦,亦領略了殘酷競爭下醜惡的人性。
餓急了的父母與他人交換自己的孩子喝血吃肉,子女煮了自己年老的父母,兄弟相食,姐妹互相戕害,已經成為一種常態,一切的一切只為活著。
秦明有次見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躺在馬路邊的草叢裡餓的奄奄一息,他心軟沒忍住,於是上前給了那孩子一個餅子,誰知草叢裡突然衝出一大幫人,人手一根鐵棍,當即就要將她們圍起來殺了吃肉。
要不是柳絮出手,他怕是當場就要被人砸成肉糜。
一路上,秦明算是將人類所有的詐騙手段,輪番試了一遍,可給他長足了經驗值。
話說這一路上如果沒有柳絮護著他,他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彼時秦明才知道,他那天被路過的柳絮多瞅了一眼是有多幸運。
當見識過所有的黑暗,秦明越發懷疑,自己的叔叔見到他,願意收留自己的機率會有多大。
而他現在什麼價值都沒有,他如果真的願意收留自己,豈不是更可怕,想想都令他不寒而慄。
相比較那個不知道是否還活在世上的“叔叔”,秦明更願意跟著柳絮。
但是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秦明心裡悶悶的,卻不敢表露出來,只一個勁低著頭用拖把杵著地面。
安裝好窗簾,柳絮從空間裡面拿出一個太陽能露營燈,掛在牆上的下水道管壁上,柔和的燈光使得狹小的空間溫馨且舒適。
這個太陽能燈,還是從秦明家的庫房裡找到的,有整整一箱,總共十個。
現在太陽光照很足,隨便放在哪裡都能曬,曬一個小時電就充滿了,按照她的用法,充一次電用一週都沒問題,真就很奈斯。
當下物資匱乏,能源亦是不可再生資源,五年的時間,大家手裡的存貨幾乎都快消耗光了。
白天酷熱難當,惡劣的環境逼迫人們不得不選擇晝伏夜出,出門搜尋物資用什麼照明倒成了一種奢侈。
眼下能夠用來照明的能源物資除了月亮,也就剩下火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