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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聯手製造了第三起案件。但在第三起案件中,這兩個人似乎也有著不在場證明。叫我識破他們詭計的,是老媽你的那句&l;正確的時間,正確的人。&r;&rdo;
母親略微表現出了一點興趣:&ldo;哦?&rdo;
&ldo;嗯。仔細想來,第三起案件發生在&l;下午三時至五點五十左右&r;。這個說法的確沒錯。但是,我有一個更為準確的說法‐‐第三起案件發生在&l;下午三時到四點二十左右&r;和&l;下午四點二十左右到五點五十左右&r;。第三起案件本身,就是一起連環案。具體說來,金某於當日下午三時到四點二十左右,殺害了被害人孫某。然後,他走出了攝像頭的拍攝範圍,花了20分鐘,於下午四點四十左右出現在了董某的漫畫店門口,因為董某不在,而去了附近的浴室泡澡,一直到了下午七點。這樣,他就形成了&l;下午四點四十到七點&r;的不在場證明。而另一方面,在金某走出鏡頭後,打扮極其相似的董某走進了鏡頭,開始了長達一個半小時的分屍。董某有著上午九點至下午四點的不在場證明。他在四點後花二十分鐘來到犯罪現場,接替金某走入鏡頭,是完全可行的。這也就是為什麼&l;長發蒙面殺手&r;會在殺人後,莫名其妙地&l;回來&r;分屍。這也就是整體連環分屍案的意義所在‐‐前兩起案件中的分屍,是為了使得第三起案件中的&l;殺人&r;與&l;分屍&r;混為一案,忽略了交替過兇手的可能,從而造成了兩名兇手在&l;下午三時至五點五十左右&r;有著不同階段的不在場證明。&rdo;鍾林終於結束了他的演講,&ldo;這就是分屍的理由‐‐在分屍的時間段內,兇手必然在屍體旁。&rdo;
&ldo;說完了?&rdo;母親喝了口茶,問道。
&ldo;嗯。&rdo;鍾林的興奮勁還未褪。
&ldo;那是否有證明你這番推理的證據呢?&rdo;
&ldo;沒有……&rdo;鍾林有些頹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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