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頁 (第2/2頁)
漠溪mx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上布滿灰塵,唯獨盒子和書旁邊,以及牆孔裡調節時針和分針的轉動軸一塵未染。」女人嘆了一口氣,動作緩慢地從凳子上下來,「朱警官,勞煩取下客廳掛著的大鐘。」
另一個房間,負責搜查的萬桐翻找了大半天,卻一無所獲。床頭掛著兩夫妻婚紗照,男人身子左側,攬著女人的腰,親密無間。女孩的視線無意間停在那光潔的,沒有一點胎記的面板表面。
兩顆痣呢?還是說零幾年影樓就能磨皮去痣?
第13章
chapter 12
客廳的掛鐘被取下,如聶芷言所料,其後的孔洞直接通往王斌父親的房間。人證物證具在,作案動機,作案條件具備,似乎所有的證據都指向王斌。
「他不是兇手。」萬桐掀開老舊的布簾子,斬釘截鐵的話語從她喉嚨蹦出,「或者說,王斌還有幫兇。」
屋裡的人同時將視線投向女孩。「是我做的。」客廳的門吱呀一聲被推開,戴著眼鏡,懷裡抱著約莫八歲小男孩的男人放下孩子,對一旁的女人道,「把毛毛帶進屋。」
他一瘸一拐,不慌不忙地揀了一張凳子坐下。
「警官,我交代,林盛復是我殺的。」
馬昭條件反射拿出筆開始記錄。
王斌從林盛復拖欠工款說起:「就是因為相信林董的為人,我們定下口頭協議,只要庭外和解他們就馬上把錢付給我,那十萬塊錢是給孩子做手術用的。但他不僅不給,還藉機辭退我,找人打我,腿因此廢了,所以我對他恨之入骨,早就想殺他。」
「請繼續交代作案過程。」馬昭道。
「那天毛毛生日,兩個朋友來我家喝酒聊天,喝到9點多,我藉口離開,把林盛復殺死後埋屍,然後回家調動時間,製造不在場證據,他們走後,我怕事情敗露,挖出屍體,開車運到濱南市西區瀏陽村焚燒。」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