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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架子床,四周罩著粉色帷幕,鬆軟舒適的床上用品是櫻花粉色。靠窗的位置擺著一張白色小方桌,桌上鋪著粉色繡花桌布床頭櫃上有一個小小的牛奶瓶子,瓶子裡插頭一枝枯萎的玫瑰花。看得出來,翁萍芳生前是一個很注重生活品質的女人。
潘國慶一把將衣櫃開啟,大聲喊了出來:「你們看,你們看,我辛苦賺來的錢,都花在這些上面!」
衣櫃裡掛著各式各樣的衣裙、包包,琳琅滿目,一看就知道價格不菲。
潘國慶將一個包包拿起,狠狠地砸在地上:「這個包要兩千!」
再扯下來一條真絲長裙:「這條裙子要兩百!」
「這個,一千塊!」
「這件大衣,花了我八百!」
一件一件、一套一套,都是潘國慶一杯酒、一杯酒喝出來的血汗錢。
趙向晚與何明玉對視一眼。
何明玉湊近她耳邊悄聲說:「衣櫃裡就沒潘國慶幾件衣服,這個女人拿著丈夫賺的錢全花在自己身上了,也難怪……」
不等何明玉說完,趙向晚開口說話。
「一個不會持家的女人,一個只會打扮自己從不關心你的女人,一個拿著你的錢去養情人的女人,所以……你恨她?」
她的話,尖銳而冷漠,彷彿一把尖刀狠狠刺進潘國慶的的心。
潘國慶喘著粗氣停下了手,半天才回答:「不是你們問,錢都花到哪裡去了嗎?現在你們知道了吧?我先前在建機廠開貨車,結婚後萍芳嫌我賺錢少,我就申請外派當業務員,結婚三年,前前後後交給她也有四、五萬吧,可是,存款只有三千塊,呵呵,嘿嘿,哈哈……」
笑到最後,眼淚卻掉了下來,神情近乎癲狂。
趙向晚繼續刺激他:「恨吧?恨不得殺了她。」
殺?潘國慶的理智瞬間回籠。
他顫抖著手,一件一件地將衣服撿起來掛好,表情變得柔和起來。
「她長得好看,愛打扮也正常。我雖然心裡不舒服,但也沒辦法。每年回家把錢交給她,她才會給我一點好臉色,就當是花錢買她一個漂亮的笑臉吧。我不恨她,她對我好的時候,我恨不得把命都給她。再說了,她在外面有男人,我也是警方通知我認屍的時候才知道,怎麼可能殺她?」
再次碰觸到潘國慶的心理壁壘,趙向晚沒有繼續追擊。他現在感知到了警方的懷疑,只會越藏越深。
「潘國慶,現在犯罪嫌疑人已經找到,但對方堅稱與翁萍芳只是情人關係,並沒有殺人。如果你有什麼證據或者線索,請及時通知警方。」
潘國慶的小眼睛裡閃過一絲異光:「找到了?那太好了!我今年提成估計得有一萬二,等單位發年終獎金的時候就能到手,我和萍芳說好了,等拿到這個錢就在城裡買個兩居室,再生個胖小子,一家三口高高興興過日子。萍芳當時挺開心的,說她想辭掉咖啡廳的工作,不想再做侍候人的活。你們說,是不是萍芳打算和那個男人分手,那個男人不願意,所以兩人發生爭執,錯手把她殺了?」
很好,他連殺人動機都替趙青雲想好了。
潘國慶滔滔不絕,越說越興奮:「殺人償命,自古以來就是這個道理。這個男人殺了萍芳,那就讓他用命……」
趙向晚打斷他的話:「疑罪從無,你知道嗎?」
潘國慶愣了一下:「什麼?」
「刑事訴訟中,對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起訴。」
潘國慶聽得一頭霧水,但卻感覺有些不妙:「什麼意思?」
「目前只能認定對方與翁萍芳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但殺人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恐怕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