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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的參與,甚至包括髮出律師函、律師宣告等等,這一系列解決問題的手段不需要打官司,但卻需要對法律有專業的理解和運用,於是行業內就把這一領域的業務叫作“非訴業務”。其中法律風險的防範越來越被社會所重視,這也是近年來很多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甚至是個人都聘請了法律顧問的原因。
閒言少敘,書歸正傳。
幾天後,白露打來電話,說她老公羅健,哦,不對,應該是前夫了,果然主動找她協商,已經成功協議離婚,而且孩子的撫養權羅健也主動放棄了。
我長舒了一口氣,果然還是打在了他的“七寸”上。
電話裡白露欣喜不已,一定要請我吃飯,我拗不過她,只得去了。席間,她遞給我一個嶄新的男士包,還特意強調說這是朋友之間的禮物。我知道她是在感謝我,要是拒絕了,不就等於說我沒拿她當朋友?這難免有些讓她下不來臺,於是笑著接過。
觸手,略沉,頓感異樣。
開啟一看,原來裡面沉甸甸的裝了三疊大鈔,應該是三萬塊錢。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一時有些不知所措,繼而竭力拒絕,推推攘攘之間她竟然急得哭了,引得周圍的人都用異樣的眼神看我,那眼神裡分明寫著“渣男!”兩個字。
在不明就裡的吃瓜群眾凜冽的眼神中,我尷尬地心虛起來,不敢再推攘,只好先收下。這時,白露又破涕為笑起來,弄得我哭笑不得……
白露的案子總算完美收官。但我的心情卻忽而釋然,忽而沉重。
釋然的是:我學會了在訴訟之外運用其他方式去解決問題,我想我應該是在律師這條路上往前邁進了一小步。
沉重的是:以後的路還很長,還可能會遇到更多類似的麻煩,但法律的運用和手段技巧總有一個邊界,如果是非對錯不能清醒把持,稍有不慎,便可能玩火自焚。而我是個比較簡單的人,一想到以後要在這紛繁複雜的人和事之間不停遊走就有些頭痛。
公平、正義這條路太長了,因為沒有到達,所以一直追求著前行。我想,我這樣幫白露,應該是在追求公平和正義吧?但我這樣的方式真的對嗎?一時心裡糾結、猶豫、浮躁,彷彿一鍋就要煮開了的粥,隨時都有湧出來的可能。
隨即又想,就像我安慰白露的話,“你不使詭計,我又何須暗箭”。面對這複雜的社會和人性,只用書本上那點法律實務肯定是應付不來的,只要不違法,隨他去吧。
心裡彷彿坦然了,但隱隱又覺著哪裡不妥,兜兜轉轉也無從想開來去,窗外的天色卻漸漸光亮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