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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需要在正面寫上收件人的名字,可這下卻不能用打字機打了。我就經常這麼幹。」
「也許你說得沒錯,警探。但這不是我覺得奇怪的地方。」
丘伯等著他繼續說下去,但站在桌子對面的詹姆斯·弗雷澤卻知道他不會這麼做。
他果然沒猜錯。龐德的注意力已經再次轉向了壁爐。他從夾克口袋裡取出一支筆,在灰燼中檢查,果然有所發現。他小心翼翼地把那東西揀出來。弗雷澤湊過去,低頭一看,只見是一片紙,和香菸牌差不多大,邊緣燒焦了。這就是與龐德共事時,他最享受的時刻。丘伯永遠都不會想到去檢查壁爐。這位警察只會粗略地在房間裡看上幾眼,叫人來取證,然後拍拍屁股走人。可龐德卻找到了一條線索,也許會讓案子有所突破。殘缺的紙上也許會寫著一個名字,即便是寥寥幾個字母,也能提供一個手寫樣本,沒準就能透露誰曾來過這個房間。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這樁案子裡,紙片上空空如也,即便如此,龐德似乎也沒有洩氣,絲毫不為所動。
「你看,弗雷澤,」他大聲說道,「這裡顏色有些不太一致,像是汙跡;而且,我認為,它可以幫助我們鑑別至少一部分指紋。」
「指紋?」丘伯聽見這個詞,立刻湊了上來。
弗雷澤又端詳了一下,發現龐德果然沒說錯。那片汙跡呈深褐色,他的第一反應是咖啡濺上去的。但與此同時,他又看不出與這案子有任何明顯的關聯。任何人都可能撕下一張紙,把它扔進火裡。馬格納斯爵士自己也有可能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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