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聖旨到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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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錦元委委屈屈,這日子真是沒法過了,怎麼還越活越窮了呢,到現在還沒能從死胖子手底下翻身。
清瑤讓其他人先出去,就留下覃錦元。
“你說吧,什麼辦法?”
“你先說,你為啥不想做官!我之前勸你不要考秀才,買官就好了,你不聽,現在天上掉下來一個官,你怎麼還不做了?”
清瑤也覺得有點可惜,可是!
“花國禁止官員經商啊!小胖人走到今天,可以毫不客氣的說現在很多人的家庭靠著王氏養著,我若是不能做生意了,他們如何辦?”
“誰告訴你的?誰說當官的不能經商?”覃錦元瞪她。
“國律上寫的啊!難不成准許?”
“不準啊!”覃錦元知道了症狀所在,便坐回椅子上翹起了二郎腿。
“說你聰明有時候還糊塗,我問你律法是約束誰的?”
“自當是所有花國的子民。”
覃錦元嗤笑,“天真!你那個好兄弟蕭……蕭什麼來的那個,哎呀,他官職太小,不說他,就說上次來的蕭家的嫡公子蕭硯揚,他勞資放棄經商了?”
什麼樣的環境接觸什麼樣的人脈,清瑤對古代的那種層次的人群還接觸不到,自然不瞭解。
“你別賣關子,有話直說,這事要是解決了,之前的債務一筆勾銷。”
覃錦元聽到這話眼睛一亮。
“哎呀,早說嘛,我跟你說國律那玩意,他們那種層次根本管不到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只需要把你名下所有的財產都轉移到邵從文身上便可以。”
“簽了賣身契的下人,他的家財都是主人的,你既防止了有人查你名下的鋪子,又能透過他源源不斷的賺錢。”
清瑤低頭沉思了幾秒,“這個方式不行,換一個!”
覃錦元怒瞪她,“這為什麼不行!”
清瑤才不去同他爭辯自己不會永遠的用賣身契控制一個人呢,發還邵從文的賣身契,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他們之間隔著時空朝代知識,所以肯定不能互相理解對方的做法,乾脆就各行其是,互不干涉才好,誰也別說服誰。
“為啥不行你別管,總之這個不行,你換一個辦法。”
“換啥換了,難不成你想抗旨!抗旨可是要滿門抄斬的!”
“所以,我才讓你想法子嘛!”
覃錦元有些頭痛了,最簡單的路子不用,偏要用難上加難的!
“要不……你乾脆娶個媳婦唄。”
看出清瑤有拒絕之意,覃錦元按住她。
“你聽我說完,你娶個媳婦,就說這些產業是她的嫁妝,嫁妝沒人管的了吧。”
清瑤倒是想……可是她只有嫁得哪裡能娶得……
“也不行!”
“那你生個兒子,家產落在兒子身上。”
“不行。”
“那你娶個小妾。”
“還是不行……”
“要不你先等一等,咱們看看是什麼官,你再來考慮這個問題,要是俸祿太低的那種不入流的小官,是商人也沒事啊。”
清瑤驀然把臉抬起來望向他,“你最後一句話說的啥意思?”
“你不知道?沒有實權的七八品的小官等同於百姓,這條國律管不到,因為他們幾乎都是一個名聲好聽,朝廷不管的,比如那個蕭……蕭什麼來著,別看是一個小小的縣令,他就不行,像花錢買的員外那種就不限制。”
“是不成文的規定,還是哪本律法寫了?”
合著她糾結的半晌,都是白擔心?
“國律沒寫,但是本身官律裡邊就是七品以上適用啊,從七品都不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