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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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資料……剛從樂團過來,一襲套裝搭配上身邊的東西,怎麼看都是來辦公不是來約會的。
可是沒辦法,經過七七四十九次相親經驗,她至少會假裝和對方約個會,出來吃個飯之類的,然後跟對方表明自己目前還沒有結婚的打算,不管對方對自己是不是動了心,Go Dutch之後走人。
那天那個唐先生她今天也打算這麼處理,上星期見過面,那是什麼臉啊?一臉嚴肅像是卡到陰,整個飯局只講三句話,他都是這樣的嗎?難怪三十幾歲還在相親,按照她推算,那人大概要到四十歲以後才會開竅,這才發現自己身邊什麼人都沒有,心急如焚地想要找伴,可是死性難改,就算努力要改過,那也是五十歲以後的事吧!
想到有人比自己可悲她就開心,邊敲著鍵盤她一邊傻笑著……
七點半準時,他出現在自己面前,全身的打扮也是剛下班的樣子,一套西裝領帶還緊繫著,拎著公事包來到她面前。
真準時,外面下著點雨,她以為他會晚個十分鐘的。
“去二樓吃飯。”他已經預訂好位子了。說完話立刻就走,也不等李捷收好東西。
……她算錯了,這傢伙應該到五十歲以後才會開竅。
這一頓飯,李捷還是點她喜歡吃的,大口大口咬,不過在外頭吃飯她還是會顧一下形象,幸好這位唐先生訂的位子挺偏僻,她倒是不用太拘謹。
而且,他的視線除了瞄一下桌上的餐點,就是看他手上那份報紙——財經版。
她樂得清靜,不會被問東問西,還不用莫名其妙的被阿諛奉承——“學音樂多久啦!”、“收費的標準一定很高吧!”、“是鋼琴家啊!真有氣質。”、“能夠巡迴各國演出,一定賺不少錢吧!”……
不過,清靜歸清靜,這麼沒禮貌的人她頭一次遇到。而且,吃飯就應該快快樂樂的,為什麼非得被他弄得這樣僵硬?
也許遇到同類了,他也是第一次約會就跟人說掰掰那種人,太好了,彼此有了共識,下次不必一起吃飯,可以省去這麼尷尬的場面。
結束用餐後,她招Waiter送來帳單,他終於收起報紙,直接問她,“星期五出來吃飯?”
李捷被驚嚇到無以復加,只能呆呆地讓他去付帳。
等他結完帳出來,簡單一句,“星期五見。”然後就把她丟在原地。
好差勁!差勁到令她啼笑皆非。她沒答應吧!而且,她還沒付自己的錢啊。
很好,就此分道揚鑣,她絕對不會去赴約的。
結果,星期五晚上七點半,她的手機準時響起。
“你人在哪裡?”
“……老王滷肉飯。”她正要點雞腿飯。
“什麼地方?”
“中山路跟文心路口吧!啊,老闆我要加顆蛋。”
電話立刻掛上,她覺得莫名其妙,乖乖坐在位子上等餐。十分鐘後餐點才剛到她桌上,唐顥也來了。
“你怎麼來了?”而且還是一身剛下班的樣子。
“不是說好星期五要吃飯嗎?”
要怪她爽約嗎?她拆開筷子,根本不打算向他道歉。“我沒答應你吧!而且時間地點也沒確定。”
好吧!是他的錯。他那時心裡面正想著股市走向,不過他以為她知道的,反正一切就跟那天一樣,七點半,希爾頓飯店。
“喔,好吧!”
喔,好吧!
這算是什麼對話?眼見他點了碗茄汁豬排飯,是打算要坐下來跟她一起吃嗎?
不不不,那天那種尷尬的景況她不想再重演了。
“我說為什麼要一起吃飯?我以為我們吃過一次飯之後就可以不再見面了。”這話雖然很失禮,但也很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