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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捨不得叫程煊難過。
程煊在與梁二通話時就發簡訊給柯霆翰,要他查梁家在c市所有廢棄不用的碼頭倉庫,調了附近的監控,一個一個查,終於叫他找到,他讓柯霆翰立刻過去,自己掛了電話卻好像不著急離開辦公室,高垣的車已經在樓下等著,程煊卻轉身進了休息室,開啟休息室裡的保險箱,拿出一支軍用k23。
這把槍是程宏年留給他的,也是他開始學射擊時用的第一把槍。按理說剛開始學射擊,應該用glock17這類手槍,金屬混合塑膠的槍身、可靠性強、精準度雖不及k23可也不錯。可程宏年堅持要他學著用的這把軍用k23,槍身大、又重,後座力也很大。
用槍就像開車,只要開習慣了手動檔的車,即使再換自動檔開也是沒問題的;程煊用慣了這把被許多人批評說不易用、不舒適的k23,再用別的手槍也一樣得心應手。他用了幾年,後來不太用的上了,就把這把槍收了起來。
也只有到了今天這樣的關頭,程煊才會拿出他最有把握,最順手的這把槍。只要是關於許霜眠的事情,他從來不敢馬虎。
高垣在樓下等了好一會兒,心裡還奇怪,老闆怎麼看起來一點兒不著急。
等到程煊終於從樓裡走出來,他一眼就瞧出來,老闆帶了槍。雖說做保鏢絕大多數情況下不用24小時持槍,但一個人身上帶沒帶槍,高垣做了這麼多年,一眼就能看出來。
程煊的槍就在他胸前別著。
第五十四章
梁錦鑫退到一旁,那個三哥拿出一把槍對準許霜眠的眉心就要動手,許霜眠突然出聲問到:「還有一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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