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二章 我們要單飛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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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曦被驚嚇了,「你不會每首歌換一身服裝吧!」
「一場演唱會換五至六身衣服,十場下來要多少件?」
「不用每一場都不同啊,不會有同樣的人連看十場的吧?」
「偶爾會相同,但每場演唱會,至少會有兩件新的衣服。」林坤說,「還有的衣服,會出席兩個代言活動,衣服是指定的品牌。」
「哦。」白未曦瞭然。
不過,她仍然覺得帶十箱衣服,有點聳人聽聞。
「還有,在新加坡,進清真寺的話要脫鞋,不能穿著鞋子進寺裡參觀。如果受邀到當地人家裡做客,進屋也要脫鞋。」
「難怪新加坡的城市乾淨得出名,原來是他們的日常生活就有輕微潔癖啊!」秦子歌笑嘻嘻地說,「新加坡應該受英國文化的影響比較大吧?」
「對,幾乎完全西化。不過還有一些當地人保留了民族的傳統習慣,打招呼的時候就是通用的禮節,握手,或者輕輕鞠躬。」
「還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嗎?」白未曦看了看錶問。
「這次我們入住的酒店是萊佛士大酒店,已經替你們訂了兩間房。」林坤說,「如果你們堅持要住別的酒店……」
「要不,我們也住那間吧,這間酒店很有名的。」秦子歌想了想說,「反正都訂好了,再退房,還得另外訂酒店,也麻煩得很。」
「這間酒店建於一八八七年,建築是新加坡殖民時期的風格,稱得上新加坡的地標性建築之一。大堂部分很有氣派,有三層樓高,可以說是結合了觀光和食宿的兩大功能。我覺得,你們會喜歡那裡的風格。」
「好吧,既然已經訂了,那就住那兒吧。」白未曦不置可否地說。
林坤裂嘴一笑:「我想,你們不會後悔的。」
「你們練歌吧,我先回去。子歌,你如果不回去吃的話,打個電話跟張姨說一聲。」白未曦拿起手袋說。
「好的。」秦子歌點頭,「不如請林坤也去吃……唉,算了,如果林坤去的話,未曦家裡會成為狗仔隊蹲點的目標。」
林坤剛剛一喜,又被打擊得灰頭土臉,訕訕作不得聲。
被稱為「萬人迷」的他,似乎在眼前這兩個女人的手裡,吃香不起來。他有時候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已經過了氣,成了「萬人嫌」?
幸好,新加坡站的演唱會門票在第二天就銷售一空,終於又給了他天王巨星的信心。
「你們慢慢商量,我先走了。」白未曦嫣然一笑,轉身離開。
「等一下。」林坤站起來,「你們的機票我會讓你們訂的,新加坡只有一個國際機場,就是樟實用型出入境大廳設有引導旅客行進的各類指示牌,藍色是詢問處,黃色是方向指示,紅色表示緊急訊號,有問題可以詢問工作人員。」
秦子歌翻了個白眼:「我說林坤,你以為我們是兩個沒出過國的菜鳥嗎?放心,未曦雖然還沒有成為空中飛人,但出國的次數也不少了。」
林坤啞然失笑:「對,你們當然不會有問題。我會讓人來接你們,所以出境以後看一下舉著的牌子,會寫著你們的中文名字。」
「不用了,還是寫子歌的英文名字吧!」白未曦急忙搖頭,又說,「其實你不用讓人來接的,我們會看指示牌,或者坐公交車,或者打計程車。」
「還是叫人接一下比較放心。」林坤卻堅持。
「我今天就回去搜新加坡旅遊攻略,一定會把公交車線路也給弄熟。」白未曦笑嘻嘻地說,「晚上做你的嘉賓,白天我們就可以來個新加坡十日遊了。對於一個城市國家來說,十天的時間,已經可以玩得很休閒了。我看到旅遊社的新馬泰旅遊,總共才安排一個禮拜。」
林坤莞爾:「會有時間讓你們去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