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獲取魂環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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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一天或半天的時間,將魂力恢復滿,最後吃下仙草或仙藥,藉助藥力往前突破。
由於他的先天魂力只有一級,吸收仙草的效果也遠不如唐三好,所以至今為止他已經記不清自己究竟是吃了多少仙草,但他的魂力確實和目前的唐三持平,追上了這個世界裡第一序列天才的平均修煉速度。
當然,林朝辭也有自知之明。
他在這些年裡吃的仙草,就算是給一頭豬灌下去,只要這頭豬沒在消化的過程中被仙草的藥力撐爆,這頭豬保底都能有個二十級魂力!
所以,並不是他的天賦變好了!
而是仙草的效果太頂了!
但他也不會放著優勢去追求公平!
世界上哪有什麼真正的公平?
你付出的多,他付出的少。
如果收穫一樣,那還是公平嗎?
所以,別把他的成就貶的一文不值,就算他利用自己的優勢,但他在這六年裡也是拼了命去做的!
御水,御火。
御土,御氣。
御冰,御血,御雷,御金。
林朝辭不緊不慢的走著,在他身後則是一片被廢除了戰鬥力卻還苟延殘喘的活著的風狒狒,也就是在鬥二中傷到霍掛的那種魂獸。
獵殺魂獸是個功夫活。
也就是“慢工出細活”的簡稱。
像上一次戴維斯帶著朱竹雲來星斗大森林裡獵殺魂獸,就算是手裡有地圖,也不敢一口咬死幽冥靈貓就在這裡,這才是獵殺魂獸的常態。
要說找魂獸,林朝辭也能找到。
當初的戴維斯可沒有“羅網”這柄利器。
但當初戴維斯追求的是時間,用越少的時間幫朱竹雲獲取魂環,對戴維斯而言就是越好的結果。
而林朝辭追求的是效果。
他在成長過程中缺失的戰鬥經驗,以及一些沒辦法實驗的功法招式,全都可以在星斗大森林裡隨意揮灑。
就像是御血術一樣。
如果拿羅網成員當實驗物件,雖然羅網成員也沒有反抗的能力,但像這種自毀長城的做法,尤其是在自毀長城後,還很有可能試不出來御血術極限威力的做法,只要他腦子還正常就不會使用。
買兩隻小動物做實驗就更不行了。
倒不是說他悲天憫人,不忍下手。
只是說,像小白鼠小白兔這種東西根本沒辦法測試出御血術的極限威力,也許他連一成力都沒使完,這些小巧玲瓏的試驗品就直接炸了。
這些試驗品能讓他練出“微操”。
但“大局觀”這種東西,還是看實戰。
所以,這已經是林朝辭第三次進入星斗大森林了,也是第三次實戰演練,為魂尊這個階段打好基礎。
一路走,一路殺。
但林朝辭也沒大開殺戒。
遇到什麼抗揍的魂獸,林朝辭才敢把自己壓箱底的那些招式拿出來練練,如果看見一隻魂獸就殺一隻魂獸,恐怕用不了多久就會破壞星斗大森林的生態平衡。
不知不覺,已是夕陽西下。
林朝辭停下腳步,也不知道自己這是走到了哪個魂獸的地盤上,反正是處於千年魂獸區。
摸了摸肚子,感覺有點餓了。
走了一路,感覺也有點累了。
撿柴,劈竹。
從幾個“值得一戰”的魂獸身上,割下了幾塊肥美的肉,簡單處理了一下後,拿起竹籤穿好。
“起火!”
“我們吃飯!”
林朝辭抽出一張卡,扔出。
變大的掠火兇狼翻了個白眼。
噴出一口火焰,人性化的一臉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