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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墨有一點惱火。從某種意義上說,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敗了他作為編輯的天才。
他擔憂的巴託比症候群沒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現,任明卿幾乎什麼也沒有改變,甚至愈發熠熠生輝。他的故事依舊神秘迷人,懸念十足,節奏明快;他在文章結構上更加老練,同時,在塑造人物時擺脫了優柔寡斷。他一提筆就帶著一種強烈的個人風格,跟他本人極其不搭。他在現實生活中軟弱無能,因為慣於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沒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轍。即使是莊墨,有時候也傲慢地認為,他缺乏深邃的靈魂。但在他的故事裡,他是如此敏銳、準確、一針見血,他的心理描寫讓人聯想起陀氏,他嘲諷一切假象時尖酸刻薄的模樣讓人想到了簡&iddot;奧斯丁與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膚淺的情節,在他筆下都透著一種濃烈而危險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視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讓人喘不過氣。而他總會對背景色上那片陰魂不散的黑暗,報以十二萬分的力量,讓人懷疑那具軟弱的軀體裡,是否真的有那麼堅強的心靈。
所以這一切都是怎麼來的呢?他是不是欺騙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樣隱瞞了真實身份?他其實是個名作家,寫過很多很多書?莊墨凝視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臉,想從他戰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問題的答案。
很快,莊墨推翻了自己的這個假設,重新變得火冒三丈。在看過任明卿的稿子後,他一直處於一種一觸即燃的狀態。
毫無疑問,任明卿是個天才,而且他認真對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沒有任何領路人,他也沒有走岔道。他沒有輕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創作一些轉瞬即逝的東西,換取名利,然後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測的磨難中不斷磨礪自己,他的心靈依舊是深邃而單純的。
可是這難道不可笑麼?在這個誰都可以寫兩筆的時代,很多人輕易地發了橫財,很多人冠著作家的名頭招搖撞騙,獲得了以他們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東西。他們放個屁都有人追捧。同時,真正的作家卻在酒吧裡端盤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寫的有多好。
莊墨&ldo;哀其不幸,怒其不爭&rdo;。他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憤世嫉俗,也厭惡任明卿膽怯懦弱的表情。他剛才的樣子彷彿在說:如果你說我寫的不好,我這就走出門去,以後再也不寫了。他的眼睛就是這麼說的。
他怎麼能如此不自愛?
&ldo;全都瞎了眼。&rdo;莊墨心想。
他是如此憤怒,以至於有那麼一小會兒,他決定什麼也不做,讓任明卿珠玉蒙塵,活該是個報應。只是當任明卿終於寫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滿面油光地把筆記本遞給他時,莊墨才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決定繼續他之前的那個計劃。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們就不會為錯過他而感到後悔。而且,對任明卿來說,當名作家顯然是更好的命運。莊墨平靜下來以後,就無法對任明卿太過苛責,畢竟他寫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當做了主角。
第16章 比稿:無人生還
任明卿寫完剛過十二點。他站起來走了走,活動了活動自己血脈不暢的左腿,然後非常謙虛地請莊墨過目。莊墨說了一些鼓勵他的話,卻沒有給他任何指點。作家在創作中是高度亢奮的,現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燒著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熄滅。他的身體還沒有好全,又連續熬了兩夜、挖盡了腦油,一分鐘裡他打了三個哈欠。莊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頭,塞上計程車,攆回家裡,最後灌進了被窩。
第二天,任明卿依舊攤在床上起不來,莊墨給他定了個鬧鐘,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寫完,卻因為賴床而忘記交稿。
一走進公司,莊墨就聽見烈火哥正在給許唯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