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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今天這次見面,他對林森這個合夥人有了大體的瞭解。
老實說,印象不太好。
癲兒不癲兒先不說,他在外那幾年什麼牛鬼蛇神都遇到過,比張啟航還能嘚瑟的也大有人在,他就是單純不喜歡對女孩子動手動腳的人。
鹹豬手在他這裡是大忌,哪怕是酒後也不行。
冷知識:絕大部分人在酒後都是可以控制自己的。酒只會助興,助長你原本的心性。反正林陽活到現在見過酒後性騷擾,酒後亂撒尿,就是沒見過酒後打領導的。
像張啟航這種滿嘴跑火車,德行看起來也不是太好的人……真的適合當律師?
林陽心裡隱隱冒出一個問號。
不過,比起這個他更好奇這人是如何和林森成為朋友的?畢竟林森可不是那種會因為你有幾個錢就慣著你,捧著你的人。
「當初為什麼想和他一起做事」
對於林陽提出的這個疑問,林森給的回答很簡單,「他約我我就答應了啊。」
林陽忍俊不禁,轉念一想,這又的確是像林森能幹的出來的事。
粗線條,一根筋!做事衝動不考慮後果。
林陽不止一次懷疑是不是因為他和林果是雙胞胎的緣故,兄妹倆所有的心思城府在孃胎了就都被林果搶佔了去。
林陽問:「後悔了」
林森側過頭看他,「你說開律所這事」
「嗯。」林陽點頭。
「倒也……不能說是後悔,就是有時候覺得挺操蛋的。」林森說。
林森和張啟航是在大學裡認識的,他倆一個宿舍,同玩一個遊戲是他倆從相互認識到彼此交好的一個契機。
張啟航家裡有錢,和誰說話都夾槍帶棒的誰也看不上,特別要是在場有個漂亮女孩兒,那他尾巴直接就能翹到天生去。
這樣傲慢的他唯獨對遊戲打的好的林森刮目相看。
男孩子嘛,只要有共同興趣愛好就能玩到一起去 ,也不奇怪,更別說張啟航為人還算大方,平時打落的那些裝備他從來不爭,要是趕上什麼機會了還會在遊戲裡給林森送上幾件。
一來二去,他們就這麼在一起玩了四年。
快畢業時,張啟航提出讓林森跟他一起幹。
「給別人打工多沒勁兒,不如咱倆自己開個律所當老闆吧?」張啟航說,「你家裡要是一下子拿不出太多錢也沒事,我來出大頭,至於其他方面你也完全不用擔心,我來搞定。」
後來林森才知道張啟航的父母中有一方就是從事相關行業,而且職位還不低,他們也由此獲得很多便利。註冊資金100萬元,實投20萬不到,這20萬裡林森的有5萬,是他跟家裡借的。
啟航律師事務所就這樣開起來了。
律所開起來後前前後後接過幾個案子,但這些案子都沒到林森手上,他們店裡的活招牌既不是他,也不是張啟航,而是一個姓杜的金牌律師。
這也是張啟航家裡給找的人。
關於今晚的打架,林森是這麼說的。
「沒有這個律所前我們就是純粹的朋友,有了之後我們就變成了合夥人,我投的少,他投的多,什麼事他都要壓我一頭…… 」
「這很正常。 」林陽說。
他打架這事是出了燒烤園之後發生的,父母都不知道,怕把他們吵醒,兄弟倆說話的聲音壓的很低。
「我沒說不正常。」林森挺煩躁地撂出一句,「我就是也會有實在忍不住的時候。」
譬如今天。
他早看不慣張啟航了。
那孫子別的不會,裝腔作勢倒是第一名!佔著律所裡有杜律撐著,每天早上一睜眼考慮的就是今天晚上要去哪裡吃喝玩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