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黃河到了,心猶不死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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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打完呂牢頭,陸譯轉過身來,對著張有魁道。
“張有魁,本縣問你,李費武可是你抓的?因何抓他?又是拿了何人的牌票文書呢?”
雖然還沒動刑,但是不知為何,他張有魁就是覺得挺怕陸譯的,聞言也是老實道。
“卑職,草民此前接到報案,說是有人在春香樓鬧事,草民想著春香樓每年為本縣貢獻不少稅賦,乃本縣重要產業,容不得被人肆意破壞,是以就直接帶人過去,把鬧事之人給抓了,因當時縣尊還未到任,是以並未有甚牌票文書。”
“既然如此,本官問你卷宗上所列,李費武所犯一干罪責,可是屬實?可有甚證據啊?”
陸譯直接問。
“回,回大人!草民並不知情,人抓回來後就交給監牢看管了,至於其他事情,包括後續斷案審判的,並非草民權責之內,草民對這些事情可都是不知情啊!”
張有魁也是光棍,只認自己的,其他人的,哪怕是族叔,若只是需要維護一二,那還是可以的。但是“背”,那卻也是萬萬不可能的。
“呵呵!你這倒是光棍,你是覺得本縣乃可欺之人?斷案審判確實非你之責,然而蒐羅證據,維護法理卻是你應盡的本份!此刻你雖已不是本縣公人,但是一日當差,終身追責,此案詳情,你若不從實招來,休怪本縣法不容情!”
陸譯聞言,卻是不理他這種推託之意,一臉嚴厲說道。
“大人!這李費武在春香樓飲酒作樂,眠花宿柳的自個舒服了,也消費了不少錢,不想付款結賬就算了,逃賬被發現了,兀自惱羞成怒,還自持武力,出手打傷了不少春香樓夥計,打砸損壞了不少物品,這些可都是證據確鑿的,都是有春香樓賬冊為證。”
張有魁聽到陸譯言辭犀利,只能自我辯解道。
“呵呵,飲酒作樂,眠花宿柳,那就是留宿春香樓了?還什麼賬冊為證?李費武,本縣問你,你方才所言九月七日,到了雞鳴縣,你是什麼時辰到達的,又是從哪個門進的?可有證據?”
陸譯聽聞張有魁所言,卻是不由得冷笑道。
“草民,是九月七日未時左右,從北門進的城,如何能在春香樓飲酒作樂,眠花宿柳?而這廝所言的消費也是不曾的!只是草民也是剛到雞鳴縣,不認識其他人,是以此事草民也無甚證據,大人,他們如此誣陷,望大人明察,草民實在冤枉啊。”
李費武聽聞張有魁所言,也是氣憤非常。
“嗯,如此,張有魁,你還有何話說?還不從實招來?”
陸譯喝道。
“這,大人,草民並無虛言啊!李費武這是一面之詞啊!大人明鑑!”
張有魁一臉委屈,反正沒證據,隨便你空口白牙麼。
“本官看你這是黃河到了心猶不死啊,秦書吏,北門的城門令是誰,把九月七日未時左右進城的卷冊給本縣找來。”
陸譯盯著張有魁狠狠說道。
“回大人,城門入城登記卷冊,定時會報與縣衙以做備案,此事倒無需城門令,請大人稍待片刻,卑職這就去取來。”
秦柯聞言說道,他剛才也是被繞暈了,一時間也沒想起來入城是需要登記記錄的。
張有魁聽聞此言,卻是臉色大變,他確實也沒想到陸譯還有這一出。
不一會,秦柯手捧一冊卷宗走了過來,遞給陸譯,接著陳述了,他檢視了入城記錄後的想法。
“大人,李費武所言屬實。據北城門九月七日入城卷冊所載,李費武,云溪縣人氏,未時一刻入的城。而按本案卷宗所載,李費武是在九月六日夜宿春香樓,按這說法,除非九月七日李費武得先行出城,而後又在未時時分,再次從城北重新再進了城,但是這明顯不符合常理,因為李費武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