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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曾讀過民法刑法,我們又怎麼知道呢?這能證明嗎?」
江馳看著值班警察微微閃動的瞳孔,點點頭,「如果我能夠背誦刑法,是否可以證明我曾讀過刑法?」
值班警察嘴角弧度更甚,挑眉點頭,「當然,邏輯是成立的。」然後比了一個伸手請的姿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一條立法宗旨,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任務……
第二百四十六條??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
具體為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的……
……」
值班警察就像被葵花點穴手定住了似的,目不轉睛地看著面前的少年背誦刑法,少年背誦厚厚的大部頭如數家珍,面不改色,一直背到他師父7點來接他的早班,少年終於把附則背完,淡淡地掃了他一眼,「我的證明成立嗎?」
他趕緊點頭,「成立成立。」
他師父不明所以,他趕緊起來,把師父叫到辦公室,把早晨起來到現在的所有情況都報告給師父。
果然,師父聽完一臉震驚不信,「背誦刑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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