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你怎麼不去死”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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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志成此刻左右為難。寧夕這套捕魚法子確實讓他眼饞得緊,可那高昂的學費卻又讓他肉疼不已。當著全村人的面,明搶似乎不太妥當;真要用銀子去換,別說那一千兩,就算勉強能湊齊,他也捨不得,心疼得厲害。
“寧二,你看這樣行不行,以後你的稅我幫你交了,如何?”賴志成試圖換個方式交易。
寧夕冷哼一聲:“村正,你覺得呢?”
“那……我用二十畝良田跟你換,總行了吧?”賴志成咬牙加碼。
寧夕嘲諷道:“村正,你當我三歲小孩兒呢?二十畝地,撐死了也就值百十兩銀子,我隨便抓半個月魚就賺回來了,犯得著跟你換?”
“寧二,你別得寸進尺,說吧,你到底想要什麼?”賴志成語氣中帶著怒意。
“不是早告訴你了嗎?一千兩銀子,看在你是村正的份上,別人來求,別說一千兩,一萬兩都不賣!”寧夕毫不讓步。
賴志成氣得雙眼冒火,若不是周圍人多,他恐怕早就動手了。“好,好得很,寧二,算你有種!這樣,我給你一百畝田,總夠了吧?”
“不成,一百畝田才值五百兩,我要兩百畝!”寧夕獅子大開口。
“好好好,兩百畝就兩百畝,我們現在就立字據!”出人意料的是,賴志成竟然一口答應下來。
其實,寧夕並非怕了賴志成,他之所以只要一千兩,實則是有他自己的盤算。首先,這捕魚之法並無太高技術含量,容易被模仿;其次,就算能保密,其實際收益也沒有他先前算的那麼誇張。寧夕在計算時,假設每人每天能捕一百斤魚且全部順利售出,但實際情況是,此法只適用於冬季捕魚,且必須保證臥龍溝的魚資源不會因過度捕撈而減少。一旦春暖冰融,這法子便失效了。再者,天氣一熱,魚貨腐敗速度極快,根本無法大量儲存銷售。所以,寧夕心中有數,這會兒趁著賴志成還沒識破其中關竅,趕緊把好處拿到手才是正經。
從臥龍村到城市,差不多得走個三四十里的路程。這可不是現代,一腳油門就能到的地方。那時候,交通條件差得一塌糊塗,道路狀況更是糟糕透頂。等把魚運到城裡,早就不新鮮了。
再說,城裡人到底有多愛吃魚?需求量有多大?寧夕心裡沒底。萬一群城裡人也不怎麼吃魚,那他捕再多也是白忙活!
“村長,咱倆先說清楚,你說用哪兩百畝地跟我換?”寧夕直截了當地問賴志成。
賴志成眼皮子一跳,心裡琢磨:本以為寧二就是個毛頭小子,有點小聰明也就罷了,見識肯定有限。一聽我願意拿兩百畝田跟他換,他不得樂得找不到北?結果這小子心眼還挺多,又不是娶媳婦,問這麼詳細幹啥?
“哼,當然是臥龍溝北岸的田了!你覺得我會拿村裡的好田跟你換?”賴志成故作大方地說。
“啥?”寧夕還沒開口,周圍的人先炸鍋了。
“村長,你可不能欺負夕哥兒年紀小就騙他啊!臥龍溝北面哪有那麼多田啊?”
“就是啊,村長,臥龍溝北邊能種田嗎?不是被山洪衝,就是被野獸糟蹋!”
“對了,村長,我記得你在臥龍溝北面也就二三十畝新開的荒地吧?哪冒出來兩百畝啊?”
“……”
賴志成被這一連串質疑氣得七竅生煙,心想:反了!現在這些泥腿子也敢用這種口氣跟我說話?老子可是村長!
“都給我閉嘴!一個個的,再嘰嘰歪歪,下次交稅,我讓你們去前線打仗!”賴志成怒吼道。
眾人一聽這話,全愣住了。他們知道,賴志成絕對不是說著玩的。作為村長,他有權安排村民服徭役。誰要是惹惱了他,保不準就被派去幹那些危險係數極高的活兒。
古代哪像現在,光交稅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