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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這麼辦!那麼重要的人物和他談著話,他是不會停下來和我再辯論的。我大膽地走下臺階。
&ldo;我想要請你列個單子,加比塔斯先生,包括所有的確有價值的情況。&rdo;老弗拉爾夫人正在說。
&ldo;我們會列出臨時那些地方的名單。&rdo;他在說,然後,憂心忡忡地回頭掃了我一眼。
&ldo;我要走了。&rdo;我沖他大聲說,&ldo;我要在20分鐘內趕回去。&rdo;
然後,我繼續往前走。他又轉向他的主子,好像我不再重要。或許,他希望我離開。
如果說我有什麼變化的話,那就是由於這種果斷和有效的偷盜,我變得異常冷靜,精神振奮,無所不能。畢竟,我的決心就要實現了。我不再感到無形的束縛。我覺得我能抓住時機使其有利於我。我現在就去海克街的那家不大的鞋店,買一雙相當不錯的靴子,花十分鐘;然後到火車站,再花五分鐘;然後走上征途!我感到我的計劃完美極了,而且這也與道德無關。我覺得自己就像是尼采所說的超人。可我怎麼也想不到牧師的鐘會有問題。
我沒能趕上火車。
一部分原因是牧師的鐘慢了,一部分原因是鞋匠的那種做買賣的頑固態度,就在我說我將沒有時間,他還讓試一試另外一雙靴子。我買了後面這雙靴子,卻給了他一個錯誤的地址,讓他把舊鞋送回去。當我看著火車駛出車站時,只能站在那兒去空想尼采的超人。
即使到了這時,我也沒喪失理智。我幾乎立刻推想,如果要迅速地追趕,也不要從克萊頓上車。這會有很大的優越性。事實上,坐火車去將是一場錯誤,那就全靠運氣了。實際上,在詢問夏弗姆伯裡時我已經很草率了。憑此線索,那位職員不會記不得我。現在,這突發的事故使他無法達到目的。因此,我根本就沒走進火車站,沒有表現出沒趕上火車的樣子,而是悄悄地走了過去,沿著路走,一直跨過了小橋,然後,又漫無目的地沿著懷特磚廠的配給站往回走,上了那條從克萊頓高地通往兩英里站的小路。我估計著,在那兒有足夠的時間趕上六點十三分的火車。
我很平靜,也很警覺。假如牧師碰巧要立刻去開抽屆,他一定想不到在十或十一個金鎊裡會少了四個吧?如果他想起來了,他會想到我嗎?如果他想到是我拿走了,他會馬上採取行動嗎?或是等我回來?如果他馬上採取行動,他會打擾我嗎?還是去報警?這兒有十幾條公路和鐵路可以離開克萊頓地區,他怎麼知道我會走哪條路呢?假如說他馬上去火車站,沒有人會記得我離開了。道理很簡單,因為我沒趕上火車。可是,他們會不會記起夏弗姆伯裡的事?這也不大可能。
我決定不直接從伯明罕到夏弗姆伯裡去,而是從那兒繞到蒙克夏普頓,再到威弗恩,然後,再從北邊到夏弗姆伯裡。可能途中要在哪兒過一夜。但是,這可以使我有效地躲藏而不被任何人發現,當然,嚴密的追捕是逃不過的。這畢竟不是什麼殺人案件,只不過是偷了四枚金鎊。
在到克萊頓高地之前,我調整了一下心情。
到了高地,我回頭張望。那是怎樣的世界喲!忽然,我開始感到這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後一次張望。如果我能追趕上逃亡者並取得成功,我就會與他們同歸於盡,要麼就會被絞死。
我停下來,更加仔細地回頭看著下面這片可惡的山谷。
這裡是我土生土長的地方。我正離開這山谷。我想,我這是一次永別。然後,在最後一次回望中,那生育我、推殘我、造就了我的城鎮似乎以某種難以言語的方式變得陌生起來。或許,當整個城鎮被夜色掩飾起來變得朦朦朧朧時,我可能更習慣於讀解它。現在,整個城鎮在下午明亮的陽光下,在週日散發的煙氣中顯現出輪廊,這也多